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以校本培训为核心,以小班化教学为抓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使学校办学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2.注重校园基础设施的建设,打造舒适的育人环境。
3.做实校本培训、确保全员参训、落实培训经费。主要是让教师全员参与国培、市培、区培和校级培训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100%。
4.建立健全学校章程、管理制度,使学校的管理有法可依,让学校真正走上依法治校的轨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新民小学为实施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面向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辖区内健康适龄儿童,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学校坐落于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铺子村3社。学校现有教职工34人,在校小学生147人,幼儿园学生51人。我校以“健康尊严、张扬个性”为总的培养理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职工总计45人,其中编制数为31人,实际在编人员34人,劳务派遣人员12人,另有退休人员33人。本单位共有两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总务处和政教处。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1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4.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7.86万元,专户资金6.62万元。收入较2022年的778.59万元增加40.4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增加经费拨款3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1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12.3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574.7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3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4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2.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3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2.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2.36万元,比2022年增加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2022年增加3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超额绩效调标及社保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2年相同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一样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一样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一样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2年同样均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不在统计范围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昭强 联系方式: 023-4825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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