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中学为实施三年制初级中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面向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辖区内健康适龄儿童,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学校坐落于重庆市綦江区石角正街132号。学校现有教职工57人,在校学生382人。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职工总计57人,其中编制数为52人,实际在编人员57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另有退休人员71人。本单位共有三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总务处、政教处、安保处。
(二)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0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2.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63.7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63.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0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502.9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03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25.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8.7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63.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1.5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1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2.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2.91万元,比2022年增加6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21万元,比2022年增加51.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07万元,比2022年增加12.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荷花池维修工程和围墙排危工程等,主要用于校园维修排危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7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文世奎 联系方式: 1345218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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