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3.承担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4.承担为学生减免学杂费、课本费,为贫困学生提供政策性扶助。
5.承担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工作。
6.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属于綦江区教委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内设2个机构处室,分别为政教处、安保处。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1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5.9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经费拨款增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1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10.4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42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3.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0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55.9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经费拨款增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增加。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0.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44万元,比2022年增加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44万元,比2022年增加51.6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拨款增加等,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7万元,比2022年增加4.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均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兴勇 联系方式:023-4843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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