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校本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
2.实施义务教育,在区政府和区教委的组织和指导下,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负责本校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监督本校的财务、基本建设及学生资助工作。
4.在区教委指导下,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5.负责本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校教职工考核、职称评审和奖惩工作。
6.负责本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7.在区教委组织和指导下负责各类相关教育考试工作。
8.负责本校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9.负责本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本校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59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86.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21.0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35.50万元,项目补助经费拨款增加96.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拨款93.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590.0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2747.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9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7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5.61万元,其他支出预算4.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25.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8.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6.5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6.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6.08万元,比2022年增加32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3.58万元,比2022年增加228.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改善校园环境,优化办学条件,确保校园安全的经费补助,主要用于改造升级用电控制设备智能重合闸,对借用食堂、宿舍、校舍窗户及用水管道的维修改造。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0万元,比2022年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对永新中学乡村少年宫活动补助,主要用于永新中学乡村少年宫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5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小波 联系方式: 023-4846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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