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整合部分中小学校的通知》(綦编〔2015〕80号)文件精神,撤销原重庆市綦江区北渡中学和原重庆市綦江区北渡小学,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为现重庆市綦江区北渡学校。
我校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初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小学/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构成
我校为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现有内设机构3个,教务处、德育处和总务处,我校2023年有在职教职工34人,退休教职工90人,小学教学班7个,学生210人,附设幼儿班3个,学生85人。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我校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44.16万元(含上年结转6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6.57万元(含上年结转3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7.59万元(上年结转),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78.96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预算增加94.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3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4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6.5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63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2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0.3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78.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7.8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1.1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6.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57万元,比2022年增加4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07万元,比2022年增加42.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的超额绩效和综合目标考核指标结转到本年,同时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提前下达,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学校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0万元,比2022年减少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遗属生活补助6.03万元财政下达指标为项目支出,本年遗属生活补助指标下达为基本支出,本年的项目支出4.50万元为上年结转指标。主要用于学校后校门行车道的拓宽改造。
我校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校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同。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均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我校2023年无政府采购计划预算。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校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我校无公用车辆。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计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磊 联系方式: 023-4860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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