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统筹全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
2.负责全区成人高校招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
3.负责成人自学考试等相关考试考务工作。
4.负责全区中招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5.负责教师资格考试及全区社会化相关考试考务工作。
6.负责全区中小学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水平、教育质量的研究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7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教育考试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19〕81号)文件精神,本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构改革范围。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0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2.92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经费拨款增加12.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83.2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352.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7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2.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27万元,比2022年增加1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5 万元,比2022年增加15.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3.2 万元,比2022年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考试考务费用成本减少等,主要用于精减国家各类考试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与2022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一致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一致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22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 与2022年一致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3.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凌崇友 联系方式: 023-4866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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