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挂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与区教育委员会合署办公。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27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人事科、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挂团工委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牌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政务服务科牌子)、计财科、内审科、安全保卫科(挂群众工作科牌子)、督导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12个,其中:直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市綦江区考试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重庆市綦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师进修校;学校103所,幼儿园1所、小学46所、初中19所、九年一贯制29所、完全中学5所、高级中学1所、特殊学校1所、职业教育学校1所。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草拟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政策,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的政策倾斜,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本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审计;规划、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6.统筹管理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秩序,承担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活动相应的监管责任。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8.负责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学校机构编制和人事及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职工调配、考核、职称评审和奖惩工作。
10.负责全区的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
12.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工作。
13.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4.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145,347.97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123,41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36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万元),上年结转21,93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6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5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145,347.97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17.07万元,主要用于津补贴、保险、职工培训、公务车运行维护等;
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4.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相关学校业务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333.5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保险、职工培训等;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支出2847.77万元,主要用于教师的工资、保险、津补贴、学校办公等;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支出36933.1万元,主要用于教师的工资、保险、津补贴、学校办公等;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支出30450.96万元,主要用于教师的工资、保险、津补贴、学校办公等;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高中教育支出16838.0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的工资、保险、津补贴、学校办公等;
教育支出—职业教育—职业高中教育支出4226.06万元,主要用于教师的工资、保险、津补贴、学校办公等;
教育支出—特殊教育—特殊学校教育支出510.64万元,主要用于教师的工资、保险、津补贴、学校办公等;
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教师进修支出984.8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的工资、培训、保险、津补贴、学校办公等;
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346万元,主要用于校舍维修建设;
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25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实施设备购置;
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实施设备购置;
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6,09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营养工程、校园安保、校舍维修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3004.7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2.6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教师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支出25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及行政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44.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离退休医疗补助;
4. 城乡社区事务
城乡社区事务—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5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维修建设;
5.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维修建设;
6.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5922.0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扣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183.84万元,根据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81.6万元(基本支出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公开,待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另行公开),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
4、变化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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