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有关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道路客货运、城市客运、维修和培训等行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
3.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
4.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工作。
5.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
6.承担道路运输行业有关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7.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体系建设、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8.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以及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
9.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完成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固定资产和后勤服务工作。承担中心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计划财务科。承担中心会计核算、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及政府采购等事务工作。承担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
3.客运科。承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行业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班车客运及客运站(场)、公共汽车客运经营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评价的事务工作。协助组织实施有关客运站站级验收工作。承担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和应急运输组织工作。
4.货运科。承担道路货运行业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货运行业发展规划及监督实施的事务工作。组织开展行业市场检测调研和分析。承担行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评价的事务工作。承担交通战备和应急运输等事务工作。
5.驾培维修科。承担机动车维修行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评价的事务工作。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和技能鉴定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6.安全应急科。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应急管理事务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负责行业安全工作的统计分析。承担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工作。承担行业应急预案制订及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38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547.4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547.48万元,原因是2022年收入预算数未包含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预算,2023年统计口径调整导致。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38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8.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48万元,城乡社区建设支出预算5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16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0.5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547.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8.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419.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预算数未包含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预算,2023年统计口径调整导致。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0.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18万元,比2022年增加154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52万元,比2022年增加128.3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在编人数增加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改革。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96.66万元,比2022年增加1419.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包含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预算,2023年统计口径调整导致。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0.00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81万元,比2022年减少1.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比2022年减少1.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9.15万元,与2022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500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蒋春霞 联系方式:023-4865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