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统筹协调。负责机关值班、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会务、档案、地方志、人事、编制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控制度和绩效检查。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和党的建设工作。拟订经信系统管理干部、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统战、群团、关心下一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本区援藏办公室工作。
2、产业发展科。拟订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牵头组织策划和储备产业发展项目。牵头统筹协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创意产业发展。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工作。研究分析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发展形势,推进智能终端与通信产业生态链发展。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会展活动。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3、经济运行科。负责拟定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负责重点工业品运输协调。组织实施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造业降成本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拟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企业扩建、技改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
4、招商融资科。负责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项目,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分析评估、洽谈、签约和服务。指导街镇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合作交流与市场开拓。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参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牵头负责产融合作工作。
5、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定相关污染控制政策。牵头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工作。负责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
6、企业科(群众工作科)。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调指导国有工业企业实施改革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学、商)会和中介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和群众工作。负责培育各类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指导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7、行业管理科(煤炭管理科)。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煤矿的关闭工作。负责煤炭资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电煤储备工作。负责船舶建造、无线电、通信、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承担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
8、安全综合科。负责指导本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CNG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加气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天然气建设的矛盾协调工作。负责电力、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船舶建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其储存)、盐业、通信、CNG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醇基燃料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线属地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产业发展科、经济运行科、招商融资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企业科(群众工作科)、行业管理科(煤炭管理科)、安全综合科。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73号)文件精神,本部门设置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重庆市綦江区能源管理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军民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本部门人员编制43个(其中:行政编制22个,事业编制21个),实有在岗人员54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40人,驻经信委纪检组3人,西部志愿者3人,临聘人员8人)
(三) 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我委划出的职责:1、将大数据应用有关职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除外)划至重庆市綦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将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发展工作、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承担的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的工作、脱贫攻坚涉及产业扶贫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工作,根据乡镇企业法依法承担的乡镇企业行政管理的有关职责划至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3、将物流管理职责划至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划入的职责:1、将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液化天然气管理职责划入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将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承担的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管理职责划入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3、将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统筹微型企业培育发展职责划入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4、将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承担的煤炭行业管理职责划入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加强的职责:1、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行业管理等职责。2、统筹军民融合发展工作。3、积极培育扶持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4、加强机关、系统党建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收入预算数4114.7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28.4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92.2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92.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支出预算数4114.79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预算7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263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2.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5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113.16。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892.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0.7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11.5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86.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6.37万元,比2019年增加80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12万元,比2019年增加92.12万元,主要原因工资上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84.25万元,比2019年增加71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在年初下达,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比2019年减少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3台车配置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0.07万元,比上年增加14.7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1.9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部门2020年项目共计23个,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84.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2020年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1(单位:万元)
专项资金名称 | 规模工业培育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綦江区人民政府 | ||
2020年预算 | 133 | ||||
项目概况 | 为提高工业企业升规积极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发〔2014〕31号)文件精神,对区内规模工业企业升规进行补助。 | ||||
立项依据 |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发〔2014〕31号) | ||||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 2020年升规企业10户以上,2015年-2019年升规企业后续补助7户以上,拉动全区规上工业产值,提升企业满意度。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值 | |
升规企业户数 | 20% | 户 | ≥10 | ||
升规企业后续补助户数 | 20% | 户 | ≥7 | ||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 | 10% | % | ≥100 | ||
提升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增长比例 | 20% | % | ≥1 | ||
升规企业满意度 | 20% | % | ≥90 | ||
专项经费专项支出率 | 10% | % | ≥100 |
2020年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单位:万元)
专项资金名称 | 产业规划编制专项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綦江区人民政府 | ||
2020年预算 | 50 | ||||
项目概况 | 按照区政府“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2020年启动“十四五”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完成相关支撑规划编制和招商项目库储备。 | ||||
立项依据 | 按照区政府“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 | ||||
项目当年绩效目标 | 研究做好我区新兴产业规划布局,完成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招商项目库储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值 | |
“十四五”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编制 | 20% | 项 | ≥1 | ||
完成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 | 20% | 项 | ≥1 | ||
招商项目库储备编制 | 20% | 项 | ≥1 | ||
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 | 20% | % | ≥100 | ||
专项经费专项支出率 | 20% | % | ≥100 |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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