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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信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挂綦江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办公室牌子)、规划投资科、企业科(挂群众工作科牌子)、安全监督管理科、信息产业科(挂綦江区电子信息(IT)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工业园区管理科、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挂綦江区节约能源办公室牌子)。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本部门设置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挂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局牌子)、重庆市綦江区能源管理执法大队。
(二)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政府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等。
2.拟定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3.负责提出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全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权限申报、审核、审批和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本区各类工业和信息化的财政性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
4.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全区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研究拟定全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以下简称“三类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并组织“三类经济”实施全区发展年度计划;负责承担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平衡调度的责任。
5.负责指导全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天然气、电力、船舶工业等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安全生产重大事件。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6.负责拟定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组织实施国家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7.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区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负责指导全区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定企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牵头制定并指导实施全区“三类经济”企业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企业行业规则,规范和加强企业管理;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
8.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规划并组织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人才、资金、资源、信息、市场等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培育和监管相关信用服务市场。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工业企业、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9.指导协调和促进全区街镇工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统计相关数据,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的相关重大问题,促进全区各街镇特色工业发展。
10.负责全区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和设备行政及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重庆市綦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
(1)贯彻落实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及技术改造工作。
(3)帮助中小企业理顺和规范企业的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4)联系、协调中小企业有关资质性文件的编写工作。
(5)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和扩大就业。
(6)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的工作,扶持各类公益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7)负责对接市中小企业局的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重庆市綦江区能源管理执法大队
(1)按照电力、天然气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定程序和权限在本区履行电力、天然气等能源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辖区供电、供气单位监督检查,并受理用户投诉。
(2)对违反电力、天然气相关法规给予查处。
(3)负责宣传、普及电力、天然气法律和行政法规知识。
(4)监督电力、天然气法律法规和电力技术、天然气技术标准的执行。
(5)监督国家有关电力、天然气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
(6)负责协调处理供用电、天然气纠纷。
(7)依法保护电力、天然气投资者、供应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8)负责进网作业电工和承装单位资格审查。
(9)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电力、天然气公用和使用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1)依法对天然气、电力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检查和处罚,并作出行政处罚。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8931.36万元,全部属于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其中本年预算收入151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413.06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8931.36万元,其中,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15万元,主要用于IT办专项工作经费、节能降耗专项经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经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30万元,主要用于IT办专项工作经费、节能降耗专项经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经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85.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其他优抚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9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单位行政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和行政在职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单位事业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和事业在职医疗保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4.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支出3373.4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环保支出;其他污染减排支出311.81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防污减排支出;循环经济支出880万元,主要用于循环经济发展支出;其他能源管理事物支出25.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培训费、未修年假补助以及事业津贴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支出56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发展、管理支出;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企业发展管理及相关补助支出;其他制造业支出996.8万元,主要用于制造企业相关政策补助支出等;行政运行496.7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行政离退休和行政在职工资、福利费、行政工会经费、行政离退休人员活动费、会展工作经费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参战参核军人补助,困难企业、骨干企业慰问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农药厂退休人员工资等;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安全专项支出,工业经济调度、运行监测经费,会展经济工作经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经费,产业股权引导基金、展览展会,厂地协调费,新产品开发奖励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0.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基本工资、津贴,未休年假补助,职工培训,一般公用经费等;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21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政策性补助支出等;住房公积金支出28.1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全年预算43万元,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务交流等。
2.公务用车:全年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
3.变化情况说明:公务接待费预算43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努力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预算20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5.43万元,主要原因是油价下调和即将进行公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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