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2﹞27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16个,下设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会计核算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税费征收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会计函授学校。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2﹞27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起草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三)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拟订区与街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四)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七)组织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级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承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代表区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四)负责财政宣传教育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0.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0.06万元,比2016年增加45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46万元,比2016年增加271.2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625.6万元,比2016年增加185.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评审经费等,主要用于国库软件、资料、网络维护、银行手续费、垫付资金利息、财政网络、财政信息购买、财政平台的维护和运行、惠民资金银行代发手续费、外聘转嫁、委托评审、票据管理、综合治税、一金两费征管、村居财务人员培训、职称培训、继续教育、档案及专用设备购置、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培训等重点工作。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77万元,比2016年减少7.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5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2016年减少7.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公车改革等政策原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03.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机关运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3260.06 一、本年支出 3315.03 3315.0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260.0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72.23 2972.2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教育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88 155.8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6.03 96.03 二、上年结转 54.97 住房保障支出 90.89 90.8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3315.03 支出总计 3315.03 3315.03 表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803.43 3260.06 1634.46 1625.6 201 一般公共服务 2484.2 2972.23 1294.48 1625.6 20106 财政事务 2484.2 2972.23 1294.48 1625.6 2010601 行政运行 850.56 1093.06 1077.04 201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29.08 290.62 254.50 2010605 财政国库业务 342.5 392.5 392.5 2010607 信息化建设 50 115 115 2010608 财政委托业务 400 450 450 2010650 事业运行 193.46 217.45 217.45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418.6 413.6 413.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9.72 155.88 154.3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49.72 154.33 154.33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49.72 154.33 154.33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8.39 96.03 96.03 21005 医疗保障 88.39 96.03 96.03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3.34 59.51 58.95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5.57 17.32 17.32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9.48 19.2 19.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1.12 90.89 90.1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81.12 90.89 90.1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1.12 90.89 90.18 备注:本表反映2017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634.46 1376.05 258.41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133.90 1133.90 30101 基本工资 335.76 335.76 30102 津贴补贴 267.98 267.98 30103 奖金 43.27 43.27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2.98 102.98 30107 绩效工资 75.33 75.33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8.58 308.5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8.41 258.41 30201 办公费 7.7 7.7 30202 印刷费 7.16 7.16 30203 咨询费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 3 30207 邮电费 26.57 26.57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国内差旅费 66 66 30213 维修(护)费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7.7 7.7 30216 培训费 21.33 21.33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26 劳务费 5 5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15.03 15.03 30229 福利费 13.80 13.8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 1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70.62 70.6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5 0.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2.15 242.15 30301 离休费 8.89 8.89 30302 退休费 142.89 142.89 30309 奖励金 0.19 0.19 30311 住房公积金 90.18 90.18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84.11 29.11 29.11 55 77 22 22 55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表6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260.0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72.2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教育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88 事业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6.0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90.89 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3260.06 本年支出合计 3315.0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54.97 收入总计 3315.03 支出总计 3315.03 表7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其中:教育收费 合计 3315.03 54.97 3315.03 201 一般公共服务 2972.23 52.15 2972.23 20106 财政事务 2972.23 52.15 2972.23 2010601 行政运行 1093.06 16.03 1077.03 201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90.62 36.12 254.5 2010605 财政国库业务 392.5 392.5 2010607 信息化建设 115 115 2010608 财政委托业务 450 450 2010650 事业运行 217.45 217.45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413.6 413.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88 155.8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4.33 154.33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4.33 154.33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 1.55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 1.5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5.47 0.56 95.47 21005 医疗保障 95.47 0.56 95.47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9.51 0.56 58.95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7.32 17.32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9.2 19.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89 0.71 90.1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89 0.71 90.1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89 0.71 90.18 表8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3315.03 1651.76 1663.27 201 一般公共服务 2972.23 1310.51 1661.72 20106 财政事务 2972.23 1310.51 1661.72 2010601 行政运行 1093.06 1093.06 201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90.62 290.62 2010605 财政国库业务 392.5 392.5 2010607 信息化建设 115 115 2010608 财政委托业务 450 450 2010650 事业运行 217.45 217.45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413.6 413.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88 155.8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4.33 154.33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4.33 154.33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 1.55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5 1.5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6.03 96.03 21005 医疗保障 96.03 96.03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9.51 59.51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7.32 17.32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9.2 19.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0.89 90.8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0.89 90.8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0.89 90.89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