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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2、负责城市公共绿地、街道绿地、行道树等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3、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点、绿带、行道树)的统计、规划、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绿地指标、移植、砍伐及城市树木修剪的规划和具体实施;

4、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技术业务指导,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苗木和花卉的生产及节假日城区重点部位的花卉布置等工作;

5、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和维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6、科学、艺术地配置公园建筑、水体、山石、树木花草和游憩设施,为公众提供优美舒适的游览、休息园地和文化活动场所;

7、负责园林绿化工程事中、事后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的收集、认定、公开、评价和使用等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下属5个板块,分别是办公运行板块、绿化板块、安全板块、项目板块、公园板

各内设科室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办公运行、党、工会、固定资产和后勤服务工作等;

2.绿化科:负责市街绿化日常养护、行道树修剪、三角苗圃、节日氛围营造(节日鲜花摆放、花博会)等;

3.安全科:负责全所安全工作,对全所的安全监督、检查,作业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公园森林防火、信访稳定等工作;

4.项目科:负责绿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5.公园科:负责营盘山公园、城南公园、沙溪公园、通惠河湿地公园的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公园安保、公园保洁,公园日常维护(除草、施肥、日常修剪、清理枯枝落叶、花台维修、补缺、浇水、病虫害防治、设施维护)等。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24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072.2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17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91.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896.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2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072.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9.8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52.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3.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3.73万元,比2024年增加117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35万元,比2024年增加19.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02.38万元,比2024年增加115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营盘山健康体育公园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一次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比2024年减少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比2024年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定额标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本单位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桂福芹       联系方式:48652186


附件下载:

附件4:215005-重庆市綦江区园林绿化管理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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