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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綦编〔2012〕275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全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3.负责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4.负责对部门和单位单独设立的办事窗口以及镇(街)设立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5.负责制定区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管理和运行。

7.负责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

8.负责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审批服务中的投诉案件。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现有内设科室4个,编制人数11个,实有在职人员13人,超编2人。单位现有党政领导4人(两正两副),一般工作人员9人(保留正处待遇1人、保留副处待遇2人、正科4人,主任科员2人),无离退休人员。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84.91万元,支出总计884.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00万元、增长25.36%,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及办公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我单位于2017年5月2日搬迁到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建筑面积1.4万余平方米,入驻审批部门32个、服务单位3家、银行4家,入驻工作人员275人,设置办件服务窗口199个,自助服务区6个,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798项,为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需的各种项目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8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4.91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4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77万元,占25.66%;项目支出630.8万元,占74.34%。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34万元,较上年增加36.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度调整预算追加的社保费9.3万元和视频监控接入系统项目的27.04万元没有支出。无基金收支,无其他预算外收支。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84.9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79.00万元,增长25.36%,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及办公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我单位于2017年5月2日搬迁到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建筑面积1.4万余平方米,入驻审批部门32个、服务单位3家、银行4家,入驻工作人员275人,设置办件服务窗口199个,自助服务区6个,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798项,为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需的各种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4.9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4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66万元,增长20.2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以及使社会保障等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中:基本支出217.77万元,占25.66%;项目支出630.80万元,占74.3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度调整预算加的社保费9.3万元和视频监控接入系统项目的27.04万元没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8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00万元,增长25.36%。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及办公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我单位于2017年5月2日搬迁到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建筑面积1.4万余平方米,入驻审批部门32个、服务单位3家、银行4家,入驻工作人员275人,设置办件服务窗口199个,自助服务区6个,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798项,为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所需的各种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55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取消窗口工作人员的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各项活动等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66万元,增长20.2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以及使社会保障等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89万元,下降1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取消窗口工作人员的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各项活动等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度调整预算加的社保费9.3万元和视频监控接入系统项目的27.04万元没有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7.68万元,占94.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69万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取消窗口工作人员的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各项活动等费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56万元,占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使社会保障等基本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5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使社会保障等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9万元,增长19.48%,主要原因是增人和人员调资,以及使社会保障等基本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18.37%,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3万元,下降82.0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无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同时严格落实租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没有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无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无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实施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无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0.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政务服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3万元,下降82.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54 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18.37%,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复印机1台,价值3.48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57.83万元。对1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57.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了管理,资金执行率95.89%,满意度高,提升了服务,推动了工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0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满意度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7.83万元,执行数为630.79万元,完成预算的95.8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确保高效、规范服务。二是做好服务工作,树立了政府形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视频监控接入系统建设标准高,而资金预算不足,导致没有承建单位,迟迟不能开工视频监控接入系统建设。二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执行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分调研,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二是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名称

行政服务中心水电费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231.2

其中:财政性资金     

 

231.2

其中:财政执行数

231.2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行政服务中心水电费

  产出:保障区行政服务中心用水用电支出。

  保障区行政服务中心用水用电支出。

100%

40%

40

 

 效益: 完成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金额,确保用水用电的高质量性、高效性、可持续性。

  完成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金额,确保用水用电的高质量性、高效性、可持续性。

100%

30%

30

 

  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管理,节约用水用电。

  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管理,节约用水用电。

100%

10%

10

 

   满意度:能够获得窗口工作人员、办事群众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认可,满意度达到99%以上。

  能够获得窗口工作人员、办事群众对用水用电管理工作的认可,满意度达到99%以上。

99%

10%

9.9

 

资金执行率

231.2

100%

10%

10

总    分

99.9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行业部门主要领导:           

 实施单位主要领导:             项目评价人员:蔡春勇

  项目评价日期:2019.9.21

 

 

 

  

 

 

 

 

 

 

 

 

 

 

 

 

 

 

 

 

 

 

 

 

 

 

 

 

 

 

    (三)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开展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02771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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