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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55246G/2023-002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9 |
重庆市綦江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綦江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綦委编〔2019〕105号文件,《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綦江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
2.组织实施城区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参与制定年度管线计划和管线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技术审查。
4.负责开展相关的地下市政和交通设施,以及综合管廊、停车场等功能设施工程档案信息化研究,并为其综合开发建设提供技术性服务。
5.组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6.组织实施城区管线工程档案信息化利用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内设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总计2,451.88万元,支出总计2,451.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41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今年新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有了增长。
2.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2,33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8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4.5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7.3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2,451.8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7.41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调整了计提基数。其中:基本支出87.42万元,占3.6%;项目支出2,364.46万元,占9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结清,未产生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51.8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7.41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的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68万元,增长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9.27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7.30万元。
2.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9万元,下降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1.97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2022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控制成本,减少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结清,所以未有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11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调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8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经费开支。
(3)节能环保支出2,168.59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4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经费开支。
(4)城乡社区支出142.55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38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4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发生了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发生了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费、公车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控制成本,减少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1个资金项目开展了以填报目标自评表的形式对预算资金进行了目标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我评价结果总体较好,都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均为优良等级。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本单位共开展了1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现将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重点绩效项目名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根据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綦江区城镇排水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文件,已编制綦江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并对污泥处置费标准、污泥处置数量及质量进行了规范要求,据《重庆市綦江区城镇排水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对污泥处理厂的设置和污泥产量的进行预算,按要求对城区和街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以保护环境。
产出数量指标:污泥处置数≥30000吨。
产出质量指标:污泥处理率≥90%。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数≥20万人。
生态效益指标:污泥处置环境保护率≥9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经绩效评价工作组从项目决策程序、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及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综合评分,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0.6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0 | 9 | 90% |
管理 | 20 | 17 | 85% |
产出 | 40 | 27.4 | 68.5% |
效益 | 30 | 27.25 | 90.83% |
合 计 | 100 | 80.65 | 80.65%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8506。
附件:
重庆市綦江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pdf
2022年重庆市綦江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