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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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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7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25号)和《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12号),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区政府领导下,草拟区政府年度或阶段工作安排意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或区长办公会审定,并协助组织实施。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

3.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5.负责组织实施对区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6.负责向区政府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政务信息服务。

7.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及区政府领导报告。

8.负责组织办理区政府政务值班、公开信箱工作,及时向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9.组织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10.组织、指导、督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服务。

11.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

12.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组织的全区性重大活动。

13.负责区政府效能督察和目标考核工作。

14.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区政府电子政务工作。

16.承办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46月经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政府办公室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綦委编〔202429 号)批准,调整了区政府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将区国资委承担的金融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4个二级预算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

1.根据《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12号)精神。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2.根据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不再保留机关事务管理科、议案提案科;设立政务科、金融科;区政府效能办更名为督查科,不再保留区政府马上办牌子,加挂三服务科牌子;调研科更名为改革调研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政府外事办公室)设区政府值班室、综合科(外事科)、改革调研科、信息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督查科(三服务科)、政务科、党群科、行政科、金融科等11个内设机构。

3.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107号)精神,组建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内设:规划发展科、网站管理科、应用服务科、安全运维科、政务公开科、指导促进科6个科室。

4.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綦委编〔202410 号),批准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综合协调科、应用建设科、运行调度科、基础保障科4个科室。

5.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綦委编〔202427 号)批准设立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2024年机构改革,调整了区政府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增加了金融管理相关职责、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集中统一领导相关职责。增设了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9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5.63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增加人员,增加相应支出,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区金融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549.28万元,区治理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160.04万元,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2.91万元,区电子政务中心减少财政拨款收入306.6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6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5.63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增加人员,增加相应支出,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区金融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549.28万元,区治理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160.04万元,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2.91万元,区电子政务中心减少财政拨款收入3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6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5.63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增加人员,增加相应支出,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区金融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549.28万元,区治理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160.04万元,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2.91万元,区电子政务中心减少财政拨款收入306.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704.4万元,占63.3%;项目支出989.6万元,占36.7%;经营支出0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5.63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增加人员,增加相应支出,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区金融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549.28万元,区治理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160.04万元,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2.91万元,区电子政务中心减少财政拨款收入30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5.63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增加人员,增加相应支出,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区金融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549.28万元,区治理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160.04万元,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2.91万元,区电子政务中心减少财政拨款收入30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3.74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的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期)945.52万元项目因市级政策要求调整没有实施预算收入调减,綦江区政府网站全新改版建设81.85万元没有实施完毕,剩下的预算收入调减;二是财政实行新的结转政策,当年未实现支出的预算不再结转下年,收回当年预算指标约428.4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25.63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增加人员,增加相应支出,预算收入相应增加。区金融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549.28万元,区治理中心新增财政拨款收入160.04万元,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2.91万元,区电子政务中心减少财政拨款收入30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3.74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的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期)945.52万元项目因市级政策要求调整没有实施预算收入调减,綦江区政府网站全新改版建设81.85万元没有实施完毕,剩下的预算收入调减;二是财政实行新的结转政策,当年未实现支出的预算不再结转下年,收回当年预算指标约428.4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1.10万元,占8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0.24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的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期)945.52万元项目因市级政策要求调整没有实施预算收入调减,綦江区政府网站全新改版建设81.85万元没有实施完毕,剩下的预算收入调减;二是财政实行新的结转政策,当年未实现支出的预算不再结转下年,收回当年预算指标约428.46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83.32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3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财政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电子政务信息化运维83.3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02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40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人员增加16人。

4)卫生健康支出79.80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8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人员增加16人。

5)住房保障支出96.76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9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人员增加16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4.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4.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70.3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2个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人员增加16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69.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4.60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调整,增加招商、金融管理等职责,公用经费增加;预算结构调整将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支出纳入公用经费管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9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预算,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22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新增2个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职能职责增加,事务增加,公务接待增加4.49万元;二是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通过区内划拨增加1辆公务车,事务增加用车增加支出增加6.1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未批准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未批准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政府招商引资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0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5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通过区内划拨增加1辆公务车,事务增加用车增加支出增加6.15万元。

公务接待费15.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人民政府因公来访、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企业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9万元,下降22.0%,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万元,增长4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2个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职能职责增加,事务增加,公务接待增加4.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14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4.3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9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18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2个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职能职责增加,事务增加,会议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0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2个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职能职责增加,事务增加,培训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3.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93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2个事业单位区治理中心和区金融中心,职能职责增加,事务增加,人员增加,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退休干部活动公用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7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临时需要的办公设备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89.6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98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7个项目都100%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部门共4个二级预算单位,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区电子政务中心、区治理中心、区金融中心,所有项目都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决算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项目都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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