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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7398230135/2025-0019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7
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綦委编〔2024〕27 号)精神,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我区金融工作建议并指导实施。
2.负责联系服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协助上级部门对区域内担保、小贷、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机构进行日常管理。
3.负责指导区域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接洽联系,用金融工具服务企业发展;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推荐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4.负责统筹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融资等事务性工作。
5.负责配合金融监管机构规范和维护区域金融秩序,及时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2024年6月,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綦委编〔2024〕27号)精神,组建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49.2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49.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49.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49.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28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49.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49.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其中:基本支出175.85万元,占32.0%;项目支出373.43万元,占68.0%;经营支出0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49.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9.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9.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49.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9.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49.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9.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0.09万元,占9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0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7.04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6.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9.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9.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邮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三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未批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全年未批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购置,全年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辆。
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企业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接待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3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6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4年6月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没有上年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373.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8个项目都100%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整体绩效自评表(无),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全部项目都完成了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3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