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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398230135/2024-000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4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4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25号)和《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12号)精神,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区政府领导下,草拟区政府年度或阶段工作安排意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或区长办公会审定,并协助组织实施。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
3.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5.负责组织实施对区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6.负责向区政府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政务信息服务。
7.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及区政府领导报告。
8.负责组织办理区政府政务值班、公开信箱工作,及时向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9.组织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10.组织、指导、督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服务。
11.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
12.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组织的全区性重大活动。
13.负责区政府效能督察和目标考核工作。
14.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区政府电子政务工作。
16.承办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根据《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根据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政府外事办公室)设区政府效能办(区政府马上办)、区政府值班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综合科(议案提案科、外事科)、调研科、信息科、党群科、机要科、行政科、机关事务管理科等11个内设机构。
2.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107号)文件精神,组建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区电子政务中心内设:规划发展科、网站管理科、应用服务科、安全运维科、政务公开科、指导促进科6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外还包括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268.37万元,支出总计2268.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结转)项目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26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3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增加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结转)项目结转资金486.33万元,项目收入增加38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8.3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26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减少204.3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31.66万元,主要是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结转)项目结转资金486.33万元,支付合同金额38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47万元,占60.8%;项目支出888.9万元,占39.2%;经营支出0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8.3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3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结转)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3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增加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结转)项目结转资金486.33万元,项目收入增加380.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3.87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的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期)963.5万元因市级政策调整没有实施预算收入调减,綦江区政府网站全新改版建设100万元没有实施完毕,只支付18.15万元,剩下的预算收入调减;二是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结转)项目结转资金486.33万元,支付合同金额380.97万元;三是财政实行新的结转政策,当年未实现支出的预算不再结转下年,收回当年预算指标约287.08万元,收回202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113.11万元(包括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项目结转资金105.37万元);四是办公室人员调出,预算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减少204.3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31.66万元,主要是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结转)项目结转资金486.33万元,支付合同金额380.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83.87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的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期)963.5万元因市级政策调整没有实施没有支付,綦江区政府网站全新改版建设100万元没有实施完毕,只支付18.15万元,剩下的没有支付;二是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结转)项目结转资金486.33万元,支付合同金额380.97万元;三是财政实行新的结转政策,当年未实现支出的预算不再结转下年,收回当年预算指标约287.08万元,收回202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113.11万元(包括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项目结转资金105.37万元);四是办公室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7.48万元,占8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0.16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的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期)963.5万元因市级政策调整没有实施没有支付,綦江区政府网站全新改版建设100万元没有实施完毕,只支付18.15万元,剩下的没有支付;二是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结转)项目结转资金486.33万元,支付合同金额380.97万元;三是财政实行新的结转政策,当年未实现支出的预算不再结转下年,收回当年预算指标约287.08万元,收回202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113.11万元(包括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项目结转资金105.37万元);四是办公室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0.51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3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补缴调出系统外人员职业年金2人37.2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3.44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5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6.9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59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支出减少,行政人员缴费扣除,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60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支出减少,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扣除,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1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用机关公用经费购置办公室文印设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61万元,下降49.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预算,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4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派人赴泰国参加陆海贸易新通道区域合作交流会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经市政府批准,因公出国1人次,费用2.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经市政府批准,因公出国1人次,费用2.43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9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政府招商引资、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5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9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出行用车减少。
公务接待费10.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人民政府因公来访、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企业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9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招商引资接待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10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0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本部门本年度召开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本部门本年度组织及参加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退休干部活动公用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56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购置文印室印刷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7.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7.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7.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8 %。主要用于采购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结转)项目,綦江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88.9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88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9个项目都100%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部门共2个二级预算单位,一是区政府办公室项目执行情况好,完成了预定目标;二是区电子政务中心项目中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因市级政策调整没有实施,其他项目都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项目都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