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綦江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的通知》綦委编〔2020〕23号新设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医药价格及医药招标采购制度规范。
2、承担监督、指导医药招标采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承担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医药价格信息发布、医药价格政策咨询等事务性工作。
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2022年12月在编在岗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5.96万元,支出总计55.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3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工资薪金调整变动所致。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3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工资薪金调整变动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6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5.9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33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薪金调整变动所致。其中:基本支出47.46万元,占84.8%;项目支出8.50万元,占15.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决算实行收付实现制,故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5.96万元,支出总计55.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3万元,增长31.3%。主原要因是工作人员工资薪金调整变动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3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薪金调整变动所致。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3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薪金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决算实行收付实现制,故结转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4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50.04万元,占8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97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1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薪金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26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25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劳务费3.51万元、工会经费1.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接待由主管部门承担,故本单位无接待费、无车辆、无出国等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本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2)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3)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4)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主管部门安排会议及培训,故本单位无会议费和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因本单位与医保局机关合署办公,未安排相关项目支出,故不涉及项目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因本单位与医保局机关合署办公,未安排相关项目支出,故不涉及项目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7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