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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报告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委研究,并报市委编办批准,组建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区医保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

  1. 职能职责

1规范医疗保障服务管理,促进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

2.、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3.拟订区内医疗保障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承担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等工作。

4、承担医疗保障的业务咨询、参保扩面、参保登记、筹资和费用征缴工作,以及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查询、审核等工作。

5、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核算、管理,在市、区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核算,按时足额拨付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审核报销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费用。

6、负责医疗保障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7、协助主管部门,承办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定点资格审查、审批,及其执行协议政策情况监督管理、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8、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老工伤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的管理、支付,以及全区生育医疗费的审核拨付。

9、负责指导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欠缴医疗保险费处置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参保科。负责职工医保个人身份参保申报、关系转移、接续及有关数据维护的资格审查,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垫底资金申报工作和医疗补助个人账户查询工作;负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查询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和参保信息维护、修改、转移、接续工作;负责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解释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2、基金财务科。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收入、支付、结余等方面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汇总编报相关财务报表;负责对镇(街道)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个人账户管理及分账工作进行指导;负责职工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录入;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支付和运行分析工作。

3、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审核科。负责审核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相关费用;负责城乡居民特殊疾病、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的审批;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特病办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

4、城镇职工医保费用审核科。负责审核报销城镇职工医保相关费用;负责职工医保特殊疾病、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的审批;负责职工医保的特病办理工作;负责离休干部、老工伤等特殊人员医疗费用审核,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查询、政策咨询服务,完成生育保险统计报表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

5、督查稽核科(群众工作科)。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和个人对定点医院、药店、村卫生室、诊所的投诉、举报,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定点医院、药店、村卫生室、诊所对费用审减过程中的申诉、投诉;负责医疗保障费用审核复核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的申报、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拟订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发放定点标牌;负责对单位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的真实性进行稽核,督促单位依法参保;协助医保基金的欠费追缴。

6、网络信息统计科。负责中心内部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维护、办公电子设备的维护及管理;负责业务科室工作人员、镇(街道)医保工作人员系统权限分配;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网络使用管理;统筹做好业务科室相关报表工作;协助督查稽核科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14.60万元,支出总514.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514.60万元、 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1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6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60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1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6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其中:基本支出 514.60万元,占1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4.6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4.60万 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6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29.95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人员2人。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4.6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29.95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人员2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卫生健康支出444.19万元,占8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8万 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人员2人。

2)住房保障支出23.32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 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人员2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86万 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5.21万元、津贴补贴44万元、奖金86.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1.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7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万元、住房公积金23.32万元。公用经费6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65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1.51万元、邮电费0.13万元、物业管理费0.23万元、差旅费48.99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行规定。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2万 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医保局组织的区县交叉对医药机构的检查接待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行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2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65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1.51万元、邮电费0.13万元、物业管理费0.23万元、差旅费48.99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特别说明:因我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成立后设立的,人员是从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分离出来的,所有国有资产,在成立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时已记入医疗保障局,固我单位无国有资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特别说明:因我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成立后设立的,所有政府采购,都在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进行采购,固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开展了整体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部门资金514.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对目标任务落实为20项,得分为100分,基本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区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单位:万元、人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三级指标)

(分)

推进业务下沉覆盖街镇

5

21

21

5%

5

医疗保险参保率

%

5

95

96%

5%

5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

66.01

67.88

5%

5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

14.13

14.69

5%

5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

8.02

8.26

5%

5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万元

5

55000

60844

5%

5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万元

5

53000

53955

5%

5

特殊人群参保资助率

%

5

95

100.0%

5%

5

特殊人群报销(含离休、残军、军休等)

人次

5

1400

2174

5%

5

特殊疾病就医卡办理人次

人次

5

10000

20125

5%

5

异地就医手工报销人次

5

1200

1467

5%

5

城乡医疗救助人次

人次

5

90000

97833

5%

5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次

人次

5

1000

3746

5%

5

现场检查(约谈)家次

家次

5

600

900

5%

5

查处违规违约家次

家次

5

140

169

5%

5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签订完成率

%

5

95

100

5%

5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95

96

5%

5

接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家次

5

54

55

5%

5

医保电子凭证下载注册率

%

5

30

14.11

5%

5

各项资金及时支付率

5

95

96

5%

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预算单位主要领导: 陈贤 绩效评价负责人:刘世德

经办人:张红进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726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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