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和上级有关信访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群众工作、信访稳定工作政策理论研究,探索群众工作、信访稳定工作新方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
2.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3.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4.负责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调研群体类信访问题。
5.负责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重大信访稳定风险隐患,实施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牵头负责信访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
7.对各街镇、部门群众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并组织年终考核。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綦江委办发〔2019〕21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信访办公室现有综合科、办信接访复查科、信访稳定协调科和重庆市綦江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群众工作信息管理中心。綦江区信访办公室行政编制8名,处级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2022年末实有行政人员9名,处级领导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信访督查员2名;科级3名。下属事业单位綦江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下属事业单位綦江区群众工作信息管理中心编制4人,实有人数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90.15万元,支出总计790.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5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9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1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90.1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75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其中:基本支出563.32万元,占71.3%;项目支出226.82万元,占28.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预测、提前部署,精准编制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0.1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5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2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5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2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18万元,占8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93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22万元,占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9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
(4)卫生健康支出22.76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调出导致。
(5)住房保障支出28.99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8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清算以前年度待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7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80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5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52万元,增长230.6%,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价值1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处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在规定范围内选购,未超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0.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或其他区县信访办来綦调研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4万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64元,车均购置费18.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2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是召开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举行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5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6.82万元。按照绩效评价的结果,我单位17个项目执行进度都达到了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