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区卫生健康委

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2、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区卫生健康委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收集和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2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人事科、宣传与健康教育科、技术管理科、传染病与地方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公共卫生科一科、公共卫生科二科、职业卫生科、理化检验科、微生物检验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中心为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编制110人,实际在职69人,其中:职员人员10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59人,其中卫生专技人员56人,事业退休31人移交社保管理。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506.53万元,支出总计5506.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09万元,增长10.10%,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长,疾控中心事业收入主要是二类疫苗收入,单位加大了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宣传,老百姓对预防控制疾病的需要也在增强,疫苗收入逐年增长,而二类疫苗零差率销售,相应成本也增长。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50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1.02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长,疾控中心事业收入主要是二类疫苗收入,单位加大了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宣传,老百姓对预防控制疾病的需要也在增强,疫苗收入逐年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7.10万元,占44.84%;事业收入3035.36万元,占55.1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6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94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12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疫苗收入逐年增长,而二类疫苗零差率销售,相应成本也增长。其中:基本支出3884.27万元,占78.55%;项目支出1060.49万元,占21.4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561.7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1.1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3.79万元,下降21.67%。主要原因是迁建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按进度付款,因此财政拨款比去年投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7.85万元,下降21.80%。主要原因是迁建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按进度付款,因此财政拨款比去年投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4.45万元,增长36.86%。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项目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6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79万元,下降21.67%。主要原因是迁建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按进度付款,因此财政拨款比去年投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8.51万元,增长37.0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项目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4.00万元,占2.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适龄女学生HPV疫苗接种市级补助资金,为新增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8.75万元,占7.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2年底公开招录增加10人。

3)卫生健康支出2149.80万元,占87.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10万元,增长37.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2年底公开招录增加10人。

4)住房保障支出58.61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4万元,增长8.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2年底公开招录增加1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0.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41万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2年底公开招录增加10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五险二金等人员费用。公用经费19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6万元,增长18.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2年底公开招录增加10人,公用经费使用也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中心运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去年置换两辆公务车,今年无公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25万元,下降66.10%,主要原因是去年置换两辆公务车,今年无公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10万元,上年因为疫情原因,很多项目工作未能及时开展,结转到今年上半年集中完成,造成公务车运行经费增幅比较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9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公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洗车费等相关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管理和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时专人专管,按预算合理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26万元,增长141.71%,主要原因是上年因为疫情原因,很多项目工作未及时开展,结转到今年集中完成,造成公务车运行经费增幅比较大。

公务接待费1.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专家对中心等级疾控创建及慢病示范区创建等业务指导相关业务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一一结,责任到人,按预算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3万元,增长841.18%,主要原因是今年等级疾控创建及慢病示范区的创建的需要,专家检查指导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2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2.7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9.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9.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疾控检测专业设备及项目专用材料等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全部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106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报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免疫规划管理、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慢性病管理、重大传染病管理等工作均顺利完成。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自评绩效完成较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26478


附件下载:

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决算公开说明.pdf
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决算公开报表.pdf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