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
3.确保全区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
5.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各项工作,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医院共开设临床科室26个、医技科室13个。有国家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3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1个,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市级中医医院康复病科建设项目1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8个(含在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9845.57万元,支出总计29845.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41.06万元,下降17.29%,主要原因是本年设备购置减少4997.44万元、二期工程投入减少1340.1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984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90.96万元,下降17.18%,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医院整体迁建土地指标3092.73万元,疫情防控补助经费1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9.98万元,占5.90%;事业收入27420.43万元,占91.8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65.16万元,占2.2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984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41.06万元,下降17.29%,主要原因是本年设备购置减少4997.44万元、二期工程投入减少134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79.43万元,占84.03%;项目支出4766.14万元,占15.9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9.9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29.42万元,下降6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医院整体迁建土地指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7.93万元,下降61.3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医院整体迁建土地指标3092.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15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一次性增核绩效工资及健康礼包72.5万元,二是增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70万元,三是增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资金70万元,四是增加规培生补助45万元,五是增加基本公卫经费11.7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9.42万元,下降6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医院整体迁建土地指标3092.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15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一次性增核绩效工资及健康礼包72.5万元,二是增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70万元,三是增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资金70万元,四是增加规培生补助45万元,五是增加基本公卫经费11.7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6.83万元,占20.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10万元,下降17.55%,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106.1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393.15万元,占79.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25万元,增长28.1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一次性增核绩效工资及健康礼包72.5万元,二是增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70万元,三是增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资金70万元,四是增加规培生补助45万元,五是增人增资21.96万元,六是增加基本公卫经费11.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25万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减少106.1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编职工以及退休职工人员经费补助。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本单位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30万元,增长2527.5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70万元,二是增加规培生补助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3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5.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3.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65 %。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保洁及护工服务、安保服务及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14218.8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医院迁建工程、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达成了年初工作目标,自评绩效目标完成度良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5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