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隆盛镇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业务与公共卫生服务并重的综合性乡镇卫生院。是綦江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是以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的乙级综合性医院。
(二)机构设置
服务能力:编制床位48张,开放床位60张,业务范围覆盖隆盛全镇并辐射到邻近的巴南、三角、永城及万盛经开区等地,总服务人口超过4万。
人才队伍:我院编制49人,在编人员48人,退休人员27人 ,劳务派遣人员16人,全院职工共计64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3人,其中副高职称4人,中级8人,初级职称40人;工人7人,职员4人。
医疗技术:综合住院部:综合科是集心血管、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普外科、骨科等的综合科室。成功开展了腹腔镜、膀胱镜等内镜先进治疗技术,特色项目有: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经腹腔镜阑尾切除术、经腹腔镜疝修补术、经腹腔镜子宫肌瘤切除术、经腹腔镜卵巢囊肿摘除术、经尿道前列腺等离子切除术、经输尿管镜钬激光碎石取石术、创伤骨折、甲状腺、乳腺等手术。并新开展中药浴足项目,得到居民一致好评。妇产科:能开展顺产和卵巢囊肿切除等妇科疾病诊治,并能利用波姆光、利普刀、臭氧治疗仪等设备对宫颈炎/糜烂及肥大、阴道炎等妇科疾病予以手术治疗,治疗效果良好;康复科:常年有区中医院专家定期坐诊,结合传统中医优势和现代科技产品,对脑卒中后遗症、颈腰椎疾病、各种疼痛等进行康复治疗,并有专业康复理疗科医师予以健康指导,治疗效果非常明显。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264.76万元,支出总计1,264.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57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医院开展手术,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24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53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医院开展手术,医疗业务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77万元,占44.3%;事业收入694.54万元,占55.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4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264.7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5.57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医院拓展业务导致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85.41万元,占85.8%;项目支出179.35万元,占14.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0.2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0.15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9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82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指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45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5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27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指标等,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65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0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调整,支出增大。
(2)卫生健康支出418.56万元,占7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36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指标等,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我单位属于公益二类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本单位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2、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3、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4、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培训费用拨款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79.3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达成了年初工作计划,自评绩效目标完成度良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唐勇 023-4848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