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蒲河卫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位于石角镇蒲河正街35号,建于1954年,为石角镇所管辖的5村1居共计常住人口7734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现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基本公共卫生科、财务科、护理部、医保科、医务科。核定编制20人,现有在职职工27人(编制内19人,临聘7人,三支一扶1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68.58万元,支出总计468.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 2.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事业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3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52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48万元,占68.3%;事业收入139.1万元,占31.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6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2020增加了疫情防控支出(包括购买疫情防控物资等)。其中:基本支出 312.38万元,占66.7%;项目支出156.2万元,占33.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开展对应资金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开展并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9.4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18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为了提高医疗水平2020年新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和救护车1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7万元,下降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4万元,增长77.2%。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5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购买了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以及增加在编人员工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4万元,增长64.4%。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开展对应资金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开展并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51万元,占14.3%;卫生健康支出254.34万元,占8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4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导致财政拨款增加以及指标追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2万 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人员绩效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无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3万元,为抗疫相关支出。本年支出3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发生抗疫相关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未开展项目,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4822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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