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开展传染病、艾滋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实施免疫规划工作。该项职责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纳入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属于常年性的任务。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该项职责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纳入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属于常年性的任务。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该项职责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纳入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属于常年性的任务。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开展职业病、放射性、饮水、公共场所环境危害因素控制,指导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营养监测与营养改善以及学生常见病控制,进行消毒质量和病媒生物监测,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检查。该项职责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纳入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属于常年性的任务。
5、检验检测工作。对辖区内疾病、健康危害因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样品的微生物病原学,卫生理化指标的检测;负责辖区内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的检验工作;负责辖区内作业场所、公共场所及生活居住环境有毒有害因素的检测;负责辖区内食品、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以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检测;负责对辖区内食物中毒事件、职业中毒事件、农药中毒事件以及其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样品采集,毒物分析和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样品;负责辖区内HIV初筛检测;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对本中心化学试剂和检验仪器设备的储存与保养维护;及时完成上级指令性任务。该项职责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纳入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属于常年性的任务。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制订辖区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方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检查和评估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健康和健康促进活动效果。该项职责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纳入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属于常年性的任务。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2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传染病与地方病防制科(艾滋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公共卫生一科(食品卫生科)、公共卫生二科(学校卫生科)、职业卫生科、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技术管理科、宣传与健康教育科、财务人事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中心为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编制51人,实际在职49人,其中:职员人员7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41人,技术工人1人,事业退休24人移交社保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7,998.20万元,支出总计7,998.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5,634.14万元、 增长 238.3%,主要原因:一般财政收入增长259.9%,主要是新冠疫情原因,中央加大了疫情防控的投入以及疫情防控的建设政府性基金的投入。支出也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7,82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48.16万元,增长259.9%,主要原因主要是新冠疫情原因,中央加大了疫情防控的投入以及疫情防控的建设政府性基金的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1.45万元,占86.8%;事业收入991.70万元,占12.7%;其他收入38.16万元,占0.5%,年初结转和结余176.8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37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8.50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治经费增加以及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增加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004.75万元,占29.7%;项目支出2,375.20万元,占70.3%。此外,结余分配177.9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44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07.73万元,增长3248.4%,主要原因是迁建工程项目将在2021年竣工,工程项目资金按要求需按工程进度付款,属于项目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25.4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96.51万 元,增长384.7%。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新冠疫情原因,中央加大了疫情防控的投入以及疫情防控的建设政府性基金的投入,支出也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9.91万元,增长124.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新冠疫情原因,中央加大了疫情防控的投入以及疫情防控的建设政府性基金。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27.08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新冠疫情原因,中央加大了疫情防控的投入以及疫情防控的建设政府性基金的投入,因此调整预算增幅明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3.9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5.63万元,增长78.1%。主要原因是迁建项目增加支出。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844.32万 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治经费增加以及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增加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35万元,增长487.6%,主要原因是迁建工程项目将在2021年竣工,工程项目资金按要求需按工程进度付款,属于项目资金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5.96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3万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2019年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1,922.43万元,占8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19万 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治经费以及疾控中心迁建项目财政加大了投入。二是财政人员经费因为补发上年应付绩效以及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45.46万元,占1.9%,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1.00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00万元,为2021年新增项目,主要原因是区卫健委将全区卫健系统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安排疾控中心负责,该项目为中央资金,年中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7万 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经费因为补发上年应付绩效以及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6.69万元,津补贴16.39万元,绩效工资412.85万元,养老保险58.51万元,职业年金29.31万元,医疗保险37.63万元,其他保险1.21万元,住房公积金72.96万元,医疗补助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91万元。公用经费7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0万元,增长184.7%,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流调运行成本增长以及因为洪灾造成办公楼顶渗水造成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55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1.59万元,邮电费2.77万元,差旅费26.32万元,维护费0.61万元,会议费1.64万元,培训费1.54万元,公务接待0.27万元,材料费0.05万元,劳务费0.54万元,委托业务费0.22万元,工会经费17.28万元,福利费12.72万元,公车运行费3.90万元,其他交通费0.6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913.30万元。本年收入4,01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3.5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治经费以及疾控中心迁建项目财政加大了投入。本年支出10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23万元,属于2020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治经费以及疾控中心迁建项目。新冠疫情支出69.23万元,迁建项目支出31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0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由于经办人员未及时结账,相关支出在关账前未来得及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96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由于经办人员未及时结账,相关支出在关账前未来得及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60万元,主要用于防治防疫、生活饮水采样、送样、疫情防控消杀及流调等公务用车。其中:燃油费:2.5万元、维修费:3.51万元、保险费1.90万元、洗车、停车、过路费:1.6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7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由于经办人员未及时结账,相关支出在关账前未来得及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由于经办人员未及时结账,相关支出在关账前未来得及支付。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由于洪灾请市级专家到綦江指导消杀工作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86.5%,根据实际工作安排,也因为疫情原因,很多工作都在线上指导完成,因而减少了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了两批次洪灾专家组接待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1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4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1、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基层公卫人员的现场指导而增加了相关培训会议根据项目要求对基层人员项目会议增加。
2、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人员配备不足,因为新冠疫情原因,一些培训只能延期参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2.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27.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2%。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36.61万元,专业设备购置250.42万元,信息网络采购31.94万元,应急物资373.57万元,采购服务支出130.9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8项,涉及资金5405.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项目任务全面完成,项目效果成效明显,提升了重点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推进了全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控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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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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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置费 |
自评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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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联系人 |
穆伦秀48626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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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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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3.5 |
13.5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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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1 |
1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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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补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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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资金 |
12.5 |
12.5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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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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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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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现场应急处置及效果评价等工作。全年预计处置流感、麻疹、手足口病、腮腺炎、狂犬病、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200件左右,及时、科学、有效调查处置各类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止发生二代病例。 |
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现场应急处置及效果评价等工作。全年预计处置流感、麻疹、手足口病、腮腺炎、狂犬病、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200件左右,及时、科学、有效调查处置各类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止发生二代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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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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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
30 |
≥200 |
≥200 |
100% |
30 |
||||||||||
处置、报告及时率 |
30 |
100% |
100% |
100% |
30 |
||||||||||
上级管理部门满意度 |
10 |
≥90% |
≥90% |
100% |
10 |
||||||||||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
10 |
<5% |
<5% |
100% |
10 |
||||||||||
支付安全合法合规率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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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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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苟洪娟 |
绩效评价负责人: |
左茂 经办人: |
穆伦秀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26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