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部分数据更正的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部分数据更正的说明
1、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中,因当时我委还没有更名,因此在2018年决算公开中均使用“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这一表述。(一)标题栏中“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文凡涉及“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均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重庆市綦江区中心血库服务范围(职责)中,“重庆市卫生局”更正为“重庆市卫生和计委生育委员会”。
3、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中,“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更正为“主要用于接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4、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其它需要说明事项,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中,“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支出”更正为“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支出”。
5、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中。“区文龙通惠卫生院2个,涉及资金50万元;区文龙街道卫生院1个,涉及资金255万元;区篆塘镇卫生院(区精神卫生中心)1个,涉及资金8万元;区永城镇镇卫生院2个,涉及资金10万元;区石角镇中心卫生院2个,涉及资金39.9万元;区石角镇蒲河卫生院2个,涉及资金15万元;区古南街道卫生院1个,涉及资金30万元;区石壕镇卫生院1个,涉及资金10万元;区三角镇中心卫生院1个,涉及资金5万元;区打通卫生院个,涉及资金5万元”更正为“区文龙街道通惠卫生院2个,涉及资金50万元;区文龙街道卫生院1个,涉及资金255万元;区精神卫生中心1个,涉及资金8万元;区永城镇卫生院2个,涉及资金10万元;区石角镇中心卫生院2个,涉及资金39.9万元;区石角镇蒲河卫生院2个,涉及资金15万元;区古南街道卫生院1个,涉及资金30万元;区石壕镇中心卫生院1个,涉及资金10万元;区三角镇中心卫生院1个,涉及资金5万元;区打通卫生院1个,涉及资金5万元”。
6、在(四)下属单位设置中,将“重庆市綦江区綦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局)”更正为“重庆市綦江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文中有涉及此名称的一并更正。
7、在“三公”经费情况说明中-(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一段中,将“主要原因是由于病人业务量增加,增加的公务车运行费”变更为“主要原因是贯彻基本公共卫生及扶贫工作,下村为老百姓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以及扶贫入户随访的也增加了公务车运行费”。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