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通过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本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成就。
2.贯彻“普及与提高”的方针,辅导和指导本地区的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全民艺术普及,以及组织公共文化活动进景区。
3.组织实施自有文化馆免费开放,开展群众文化基础培训,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为本区培养文艺人才,强化群众文化骨干队伍建设。
4.开展文艺作品创作,举办各类示范性文化艺术演出、展出、比赛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精神产品,丰富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5.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收集、整理、保护和传承本地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地方特色文化。
6.组织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培训文化志愿者。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馆为区文化旅游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宗旨为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设馆长一名,副馆长两名,内设“五部三室一中心(文化活动部、辅导培训部、戏剧曲艺部、创作调研部、后勤保障部、行政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非遗办公室和数字文化中心)”。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62.19万元,支出总计562.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79万元,增长26.22%,主要原因一是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区县分成等项目资金增加94.74万元;二是因超额绩效调标后人员经费增加21.54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6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79万元,增长26.22%,主要原因一是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区县分成等项目资金增加94.74万元;二是因超额绩效调标后人员经费增加2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2.1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6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79万元,增长26.22%,主要原因是一是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区县分成等项目资金增加94.74万元;二是因超额绩效调标后人员经费增加2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77万元,占58.48%;项目支出233.42万元,占41.5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2.1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79万元,增长26.22%。主要原因是一是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区县分成等项目资金增加94.74万元;二是因超额绩效调标后人员经费增加21.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67万元,增长22.69%。主要原因一是各级各类赛事活动补助项目资金增加60.74万元;二是因超额绩效调标后人员经费增加21.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3万元,增长17.96%。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增加元旦春节元宵“三节”文体活动专项资金20.4万元、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奖补-西南地区“中国梦”主题歌曲青年歌手赛专项资金30万元、超额绩效16.46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79万元,增长18.59%。主要原因是一是各级各类赛事活动补助项目资金增加60.74万元;二是因超额绩效调标后人员经费增加21.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3万元,增长17.96%。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增加元旦春节元宵“三节”文体活动专项资金20.4万元、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奖补-西南地区“中国梦”主题歌曲青年歌手赛专项资金30万元、超额绩效16.46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1.14万元,占83.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77万元,增长21.0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增加元旦春节元宵“三节”文体活动专项资金20.4万元、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奖补-西南地区“中国梦”主题歌曲青年歌手赛专项资金30万元、超额绩效16.46万元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96万元,占11.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9.10%,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晋升后缴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77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万元,下降11.7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与实际缴存存在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14.32万元,占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晋升后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4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增加超额绩效。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已无疫情影响,故较上年略有所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区县分成等项目资金34万元,用于广场舞大赛活动等。本年支出3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区县分成等项目资金34万元,用于广场舞大赛活动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万元,下降74.8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8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疫情影响,公务车出行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扶贫工作下村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72.00%,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8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疫情影响,公务车出行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万元,增长519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疫情影响,正常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233.4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年度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对20个项目开展了自评,其中18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2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的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谢迎春 023-4861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