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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文物管理所2022年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文物管理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博物馆条例》等相关国家关于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工作规划,并向区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全区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教育意义的文物及相关资料文献的征集、鉴定、保护、收藏、管理工作以及相关学术活动的开展。

3.制止一切破坏文物或违反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负责全区地下埋藏的文物的保护及考古调查研究工作。

5.负责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立标及重点保护工作。

6.负责全区各古遗址、古墓葬、古庙宇、山寨、革命遗址等遗迹的档案材料的编写的整理上报存档工作。

7.负责博物馆、各类红色文化纪念馆、陈列馆的对外开放、相关文物、资料、文献的陈列展出、日常接待、解说工作。负责开展巡展、巡讲等社会教育活动以及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8.负责僚人文化的挖掘、研究工作,负责僚人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9.负责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文物安全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文物管理所为区文化旅游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宗旨为收集整理保护文物,协调文物交流,促进文物事业发展。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重庆市綦江区文物管理所下设办公室、文保部、社教部、研究部等4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18.57万元,支出总计318.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0.87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性收支因规范后正常减少59.64万元;二是公用性收支因原有部分支出列入项目中,2022年已还原在日常公用支出,故正常增加14.32万元;三是项目性收支正常减少385.82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1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7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一是剔除上年结转结余后人员性收入正常减少23.91万元;二是公用性收支因原有部分支出列入项目中,2022年已还原在日常公用支出,故正常增加14.32万元;三是项目性收支正常减少2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57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18.5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30.87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性收支因规范后正常减少59.64万元;二是公用性收支因原有部分支出列入项目中,2022年已还原在日常公用支出,故正常增加14.32万元;三是项目性收支正常减少38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1万元,占62.5%;项目支出119.56万元,占37.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当年无结转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5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0.87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性收支因规范后正常减少59.64万元;二是公用性收支因原有部分支出列入项目中,2022年已还原在日常公用支出,故正常增加14.32万元;三是项目性收支正常减少385.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7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一是剔除上年结转结余后人员性收入正常减少23.91万元;二是公用性收支因原有部分支出列入项目中,2022年已还原在日常公用支出,故正常增加14.32万元;三是项目性收支正常减少26.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一是剔除上年结转结余后人员性收入正常增加0.88万元;二是公用性收入小部分调剂到人员收入而减少1.25万元;三是项目性收入剔除上年结转结余后正常减少2.6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0.87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性收支因规范后正常减少59.64万元;二是公用性收支因原有部分支出列入项目中,2022年已还原在日常公用支出,故正常增加14.32万元;三是项目性收支正常减少385.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一是剔除上年结转结余后人员性收入正常增加0.88万元;二是公用性收入小部分调剂到人员收入而减少1.25万元;三是项目性收入剔除上年结转结余后正常减少2.6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当年无结转结余,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7.41万元,占8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剔除上年结转结余后人员性收入正常减少0.58万元;二是公用性收入小部分调剂到人员收入而减少1.25万元;三是项目性收入剔除上年结转结余后正常减少2.69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0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人员性增资造成基数上调增加支出1.6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1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规范津贴补贴后基数减少节约支出0.8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35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性增资造成基数上调增加支出0.6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36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规范性津贴和抵扣住房公积金后人员性支出正常减少59.3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2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原有部分支出列入项目中,2022年已还原在日常公用支出,故正常增加14.3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一是严控公车出行节约费用1.03万元;二是严控接待标准、事项节约费用0.3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0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一是严控公车出行节约费用1.02万元;二是当年接待人次略有增加而增加公务接待费用0.12万元。

(二)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车辆出行后节约支出1.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2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车辆出行后节约支出1.02万元。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区外单位来人交流工作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事项、标准、人员而节省预算支出0.3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实际未发生接待费支出,当年确因工作交流发生接待支出0.1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8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当年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参加人员、培训次数减少而正常减少支出0.2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野外文物巡察等劳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当年10个二级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19.5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因本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无重点专项,故仅选择3个一般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年度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1.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已经实施的所有项目总体评价等级均为优秀或者良好,效果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本部门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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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220005-重庆市綦江区文物管理所2022年决算公开说明.pdf
220005-重庆市綦江区文物管理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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