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11.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3.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7.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18.规划全区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19.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20.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21.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统筹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接待、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统筹负责机关网站建设管理。
2.党群政工科。统筹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和管理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统战、群团、老干部和关工委工作。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干部培育、选拔、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目标考核工作。
3.财务科。负责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统筹项目资金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4.产业发展科。组织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招商引资、宣传营销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
5.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协调和落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建设。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6.文化遗产科。组织开展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督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工作。
7.传媒管理科。统筹协调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牵头编制广播电视专项规划,拟订广播电视产业政策。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8.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区行业行政审批、备案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行业统计工作。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业市场标准化建设,指导综合执法工作。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工作。
9.安全应急科(信访稳定科)。拟订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牵头落实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10.体育发展科。拟订和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推动社会体育组织建设。统筹、组织、协调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统筹指导全区青少年运动项目设置、业余训练和学校体育建设工作。负责体育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工作。管理、指导本区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787.05万元,支出总计1787.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1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数比上年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8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6万元,上升1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16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78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1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项目比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38.09万元,占47%;项目支出948.97万元,占5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7.0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0.1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数比上年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4万元,上升1%,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一次性项目预算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11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年中缩减安排2022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61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数比上年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11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年中缩减安排2022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9万元,占0.01%。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5.25万元,占67.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2.9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部分项目支出预算。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4.77万元,占1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58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53.66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5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5.62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4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日常考核等工资项目年初未纳入住房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8.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3万元,增加18.8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67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3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86万元,上升918%,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支出项目资金预算有所增加。本年支出23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52万元,下降54.63%,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的体彩公益金安排的项目比少年有所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实际支出有很大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实际支出有很大减少。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相关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所以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5.06万元,比上年减少51.67万元,主要原因有职工在年中退休减少公务员交通补贴等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部分健身器材和购买公共文化演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决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4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0项,涉及资金954.1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年度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已经实施的所有项目总体评价等级均为优秀或者良好,效果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本部门无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