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为基础,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相应将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文化旅游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二)主要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体育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工作。
7.监督指导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8.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承担文化、体育、旅游领域市场的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承担支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2.法制科。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信息公开、执法结果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信访稳定、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各镇(街道)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3.文化市场执法科。承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领域执法职能。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权限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4.旅游和体育市场执法科。承担旅游和体育方面执法职能。承担旅游经营者经营行为、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高危体育项目违规经营活动;查处社会体育指导员、竞赛申办人的违法行为;查处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违法行为;查处体育场馆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体育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四)其他事项
1.区委宣传部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涉及支队干部任免参照宣传文化单位干部管理规定办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落实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任务。
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接受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监督指导,按照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事项清单明确的执法权限和范围承担相应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88.51万元,比上年增加11.83万元,增幅为6.7%,主要原因一是当年人员经费正常增资0.54万元,二是当年项目净增加6.44万元,主要增加新增执法工作服装项目6.4万元,三是存量调整净增加年初结转结余4.85万元;支出总计169.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04万元,增幅为7.6%,主要原因一是当年新增执法工作服装项目等6.44万元,二是当年人员经费正常增资0.54万元,三是当年以存量消化历年职业年金和保险等人员支出5.06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6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万元,增幅为4.5%,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经费正常增资0.54万元,项目增加6.44万元,主要增加新增执法工作服装项目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4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5.0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6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4万元,增幅为7.6%,主要原因一是当年新增执法工作服装项目等6.44万元,二是当年人员经费正常增资0.54万元,三是以存量消化历年职业年金和保险等人员支出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5万元,占73.9%;项目支出44.6万元,占26.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2万元,减幅25.2%,主要原因是净消化上年结转人员经费指标0.2万元。消化项目结转指标6.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3.43万元,较上年增加6.98万元,增幅为4.5%,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经费正常增资0.54万元,项目增加6.44万元,主要增加新增执法工作服装项目6.4万元;支出总计169.75万元,比上年增加12.04万元,增幅为7.6%,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净增执法工作服装项目等6.44万元,二是当年人员经费正常增资0.54万元,三是以存量消化历年职业年金和保险等人员支出5.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43万元,较上年增加6.98万元,增幅为4.5%,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经费正常增资0.54万元,项目增加6.44万元,主要增加新增执法工作服装项目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7万元,增幅3.9%,主要原因是文物执法专项项目调减3.6万元,但人员支出调增9.77万元,品迭后净增6.1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4万元,增幅为7.6%,主要原因一是当年新增执法工作服装项目等6.44万元,二是当年人员经费正常增资0.54万元,三是以存量消化历年职业年金和保险等人员支出5.0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2万元,减幅25.2%,主要原因是净消化上年结转人员经费指标0.2万元。消化项目结转指标6.12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8.97万元,占8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万元,增幅为4.9%,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金和年终考核正常调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万元,减幅为59.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等暂未缴足,需结转到下年继续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5.01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5万元,增幅为5.3%,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导致基数增加而使医疗保障支出相应增加0.2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05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7万元,增幅为6.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导致基数增加而使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增加0.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幅1.0%,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导致工资与人员性缴费基数增加1.0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万元,增幅22.5%,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服装等办公支出6.4万元,其他公用支出节约1.8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与上年持平;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与上年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与上年持平;本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0%,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万元,下降53.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无人员出国出境。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1)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2)公务车购置费。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减幅46.3%,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格管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严格管控支出;(4)公务接待费。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避免或减少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尽量避免或减少接待。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万元,增幅22.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当年新购执法服装费6.4万元,其余运行经费减少1.82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幅为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严控外出培训人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44.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文化执法工作服装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计划规范着装执法次数20次以上,全年实际规范着装执法次数21次;二是计划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和公信力达90%以上,实际达到95%;三是提升队伍满意度达90%以上,实际达95%。总体达到了年初设定的提升文化执法队伍形象和执法办案水平之目的。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表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项目名称 | 文化执法工作服装款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联系人 | 雷宇翔 023-4862113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4 | 6.4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 | ||||||
区级资金 | 6.4 | 6.4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提升文化执法队伍形象和执法办案水平。 | 文化执法装备和执法形象有所提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执法技能培训 | 次数 | 45 | ≥6 | 6 | 100% | 45 | |
着装执法办案数量 | 件数 | 20 | ≥18 | 21 | 100% | 20 | |
提升队伍形象和政府公信力 | % | 15 | ≥90% | 95% | 100% | 15 | |
执法队员满意度 | % | 10 | ≥90% | 95% | 10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2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