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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主要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领域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烈士褒扬纪念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承担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规划、修缮、建设、维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烈士英名录以及烈士遗物、事迹并进行陈列展示。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烈士精神、革命文化研究和宣传,弘扬烈士精神。

5.为开展褒扬纪念活动、祭扫接待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6.协助上级开展本辖区内失踪烈士遗骸搜寻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事业编制5,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39.71万元,支出总计239.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5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营造陵园良好的祭奠氛围,购置设施设备一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3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2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营造陵园良好的祭奠氛围,购置设施设备一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7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3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5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营造陵园良好的祭奠氛围,购置设施设备一批。其中:基本支出89.09万元,占37.16%;项目支出150.62万元,占62.8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科学预测、提前部署,精准编制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7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5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营造陵园良好的祭奠氛围,购置设施设备一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2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营造陵园良好的祭奠氛围,购置设施设备一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2万元,下降10.8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压减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5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营造陵园良好的祭奠氛围,购置设施设备一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2万元,下降10.8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压减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科学预测、提前部署,精准编制预算。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8.92万元,占95.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7万元,下降12.4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支出,压减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4.14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6.2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3)农林水支出1.98万元,占0.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提升陵园服务品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67万元,占1.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26.90%,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35.46%,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购置设施设备一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服务品质,召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万元(涉密项目);没有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数量指标全部完成,质量效益指标方面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资金管理和内控指标执行偏差率低于2%,较好地保障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各项政策的顺利落实。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在思想宣传、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自评绩效目标完成度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60152

附件下载:

222006-重庆市綦江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_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单位).pdf
222006-重庆市綦江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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