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本级)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编制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发展改革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街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工业、基本单位等普查和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街镇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负责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牵头工作、负责部门考核数据的审定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
10.负责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
11.承担本区统计课题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机关内设科室有:办公室、综合核算科、教育法规科、工业投资科、服务业统计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90.44万元,支出总计690.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87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9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85万元,增长15.34%,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4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2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9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0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其中:基本支出344.22万元,占49.85%;项目支出346.22万元,占50.15%。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库存现金结余0.0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0.4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87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85万元,增长15.34%。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47万元,增长28.58%。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2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0万元,增长15.35%。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46万元,增长28.5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2年库存现金结余0.02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62万元,占86.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97万元,增长36.10%,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13万元,占1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8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及按照政策文件调整参保基数。
(3)卫生健康支出18.49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万元,增长29.30%,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及按照政策文件调整参保基数。
(4)住房保障支出7.22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6万元,下降67.88%,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文件调整公积金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18万元,下降17.9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综合目标考核降低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00万元,下降33.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6万元,增长113.36%,主要原因是执法工作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务接待批次增加、公务车运行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油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3万元,增长89.38%,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导致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1.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数据监督检查和调研,以及统计执法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85.7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6.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72.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7万元,增长172.92%,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00万元,下降33.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统计月报、统计年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346.22万元。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