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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2249“綦江委办发〔201914号”,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编制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发展改革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街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工业、基本单位等普查和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街镇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负责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牵头工作、负责部门考核数据的审定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

10.负责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

11.承担本区统计课题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綦委编〔2019〕70号”文件,区社会经济调查队的主要职能职责有:

1.组织开展全区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普查工作。负责草拟普查计划,设计普查方案,汇总、整理、提供普查数据和资料,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

2.组织实施城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调查,分析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

3.组织实施农村经济社会样本调查,分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及变化情况。组织实施企业景气调查,开展企业景气调查分析和预测。

4.负责建立、维护和更新普查名录库、数据库及调查信息库,对普查资料及调查资料进行利用和统计分析。

5.承担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规违法行为的具体工作。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科室有:办公室、综合核算科、教育法规科、工业投资科、服务业统计科,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加挂重庆市綦江区统计执法队、重庆市綦江区普查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本级)、重庆市綦江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014.45万元,支出总计2,014.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1,128.20万元、 增长127.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周期性调查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1000.00、一次性项目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预算34.30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93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5.66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周期性调查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1000.00、一次性项目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项目预算34.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5.60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78.8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36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58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周期性调查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1000.00、一次性项目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预算34.30,其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两员报酬当年未发放。其中:基本支出  623.74万元,占45.6%;项目支出744.56万元,占54.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6.61万元,增长1534.2%,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市人普办未反馈分街镇入户登记有效户数和人数,故两员经费无法精确匹配到街镇,以致人普两员经费结转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4.4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8.20万元,增长127.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周期性调查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1000.00、一次性项目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预算34.30,另外根据人员变动产生的增(减)人增(减)资、年中下达的人员经费指标、列支中人年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5.66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周期性调查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1000.00、一次性项目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预算34.30,以及增(减)人增(减)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6.26万元,增长51.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调出、职务职级晋升、在职转退休等基本支出增资、减资,2019年未休年休假、综合目标考核、残保金等指标年中下达,以及第七次人口普查追加经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市级抽样调查网络补助经费的追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8.8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58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周期性调查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一次性项目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4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一次性项目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6.61万元,增长1534.2%,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市人普办未反馈分街镇入户登记有效户数和人数,故两员经费无法精确匹配到街镇,以致人普两员经费500及其他人普项目支出结转下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5.68万元,占8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8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的退休一次性补贴、列中中人年金等。

2)科学技术支出20.0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未作科学技术支出预算。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41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7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总额较预算时增加,社保缴费基数调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另外存量指标列支中人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27.65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总额较预算时增加,社保缴费基数调高,故医疗保险缴费较去年小幅增长。

5)住房保障支出27.57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总额较预算时增加,公积金调整基数后补交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78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存量指标列支2018年目标考核、补发2019年未休年休假报酬、人员变动后的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目标考核、带薪年休假报酬等。公用经费9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8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用经费中含运转性办公经费,2020年运转性办公经费统一变动为运转性项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9万元,增长586.9%;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80万元,增长43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年新增周期性调查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次性项目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洗车、保养、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3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4.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督查、全国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4万元,增长598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93万元,增长910%。主要原因是新增周期性调查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增一次性调查项目全国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故年初未做预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 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5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9.8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8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含运转性办公经费,2021年运转性办公经费统一变动为运转性项目。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1万元,增长457.1%;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0万元,增长154.6%。主要原因是新增周期性调查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次性调查项目全国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调查,故会议费、培训费大幅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1%。主要用于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等调查物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277.9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表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

项目名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预安排)

自评总分
(分)

94.2

业务主管部门

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联系人
及电话

张强48671821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00

424.46

42%

4.2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

1000.00

424.46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4000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拔、业务培训;完成40万份入户调查小礼品定制采购;完成4000余份普查培训资料编制、印刷;完成4000名普查员用品定制采购配备;完成普查宣传物资准备和4000个普查小区配置

全面完成正式普查登记工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普查小区

5%

4000

5%

5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配置

30%

4000

30%

30

普查业务培训会

10%

4


10%

10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装备配置率

%

20%

90

20%

20

普查工作的宣传活动

万元

10%

97


10%

10

市统计局满意度

%

10%

90


10%

10

基层统计单位满意度

%

5%

90


5%

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年初预算500万(不含两员经费),年中追加两员经费预算500万,因年底市人普办未反馈分街镇入户登记有效户数和人数,故两员经费无法精确匹配到街镇,所以500万两员经费结转至2021年,目前已经支付到位。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1820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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