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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001221/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2〕249号”和“綦江委办发〔2019〕14号”,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编制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发展改革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街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工业、基本单位等普查和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街镇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负责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牵头工作、负责部门考核数据的审定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

10.承担本区统计课题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綦委编〔2019〕70号”文件,区社会经济调查队的主要职能职责有:

1.组织开展全区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普查工作。负责草拟普查计划,设计普查方案,汇总、整理、提供普查数据和资料,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

2.组织实施城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调查,分析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

3.组织实施农村经济社会样本调查,分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及变化情况。组织实施企业景气调查,开展企业景气调查分析和预测。

4.负责建立、维护和更新普查名录库、数据库及调查信息库,对普查资料及调查资料进行利用和统计分析。

5.承担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规违法行为的具体工作。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区统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科室有:办公室、综合核算科、教育法规科、工业投资科、服务业统计科,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加挂统计执法队、普查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本级)、重庆市綦江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增设立服务业统计科。负责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统计、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抽样调查;负责引进内资统计;负责新型金融业统计;负责全区服务业企业统计;负责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负责数字经济统计收集、整理、提供本行业、专业统计调查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开展行业统计分析,提供行业统计咨询服务,指导本行业统计基础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86.26万元,支出总计886.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5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统计专项业务费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87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发放了部分2018年的目标考核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9.95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3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4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78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节约开支等。其中:基本支出530.25万元,占62.62%;项目支出316.47万元,占37.3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3万元,增长526.62%,主要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两员”普查费用市级补助经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6.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55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统计专项业务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发放了部分2018年的目标考核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47万元,下降43.39%。主要原因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两员经费、普查经费等指标调剂至各街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3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78万元,下降5.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节约开支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7.70万元,下降45.53%。主要原因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两员经费、普查经费等指标调剂至各街镇。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3万元,增长526.62%,主要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两员”普查费用市级补助经费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87万元,占86.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3.02万元,下降49.35%,主要原因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两员经费、普查经费等指标调剂至各街镇。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46万元,占7.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万元,增长4.4%。

(3)卫生健康支出23.70万元,占2.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4.91%。

(4)住房保障支出24.68万元,占2.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6.0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5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4万元,增长70.08%,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交通费、统计法规法规宣传、业务培训会议等较上年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13.9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03万元,下降76.2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同比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7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了一辆公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扶贫、统计调查企业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26.29%。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运行维护管理,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1万元,下降60.85%,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换后维修、燃油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2.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经济普查接受国家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6万元,增长270.77%,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双随机检查工作、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民营企业大会对口接待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5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0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4万元,增长70.08%,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办公环境建设、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网络建设、统计专网搬迁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万元,下降70.15%,主要原因是预算严格控制会议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万元,增长109.51%,主要原因是本年统计调查样本轮换和第四次经济普查,会议培训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781.96万元。分别是7个常年性项目:1%人口抽样调查专项经费、部门统计合作经费、城乡“一体化”运行专项经费、抽样调查网络区级配套费、民意调查专项经费、农产量抽样调查和遥感监测专项经费、月度劳动力调查经费;1个阶段性项目:2018年全国第4次经济普查经费。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城乡“一体化”运行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全面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6万元,执行数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区30个调查网点、135个电子记账户、165个手工记账户,每天记录收入支出情况,及时完成12期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记账补助较低,不能有效调动住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记账及时性和质量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加大入户访户业务指导力度,逐步提高对记账质量高的记账户予以鼓励。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城乡“一体化”运行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区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

联系人及电话

邓凯4866364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44.6

44.6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

44.6

44.6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进一步推进城乡住户记账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户调查电子记账,把已经能稳定电子记账的住户转化为“单轨”制记账,为了对街镇30调查点考核,300户的抽样调查统计数据

全面完成统计调查任务,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调查点

10%

≧30

30

100%

10

电子记账户

20%

≧135

148

100%

20

手工记账户

20%

≧152

152

100%

20

访户(慰问、业务指导、检查)

30%

≧100

100

100%

30

市调查总队满意度

%

10%

≧90

95

100%

10

记账户满意度

%

10%

≧90

95

100%

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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