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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通道经济发展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我区通道经济发展、中新示范项目合作、商务(物流)行业服务等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綦江)综合服务区建设,承担区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服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3.统筹协调推进中新项目合作示范区建设,承担区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4.负责全区商务(物流)领域统计监测和综合运行分析,调查分析商品供求状况、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5.统筹协调推进服务于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重庆运营组织中心的物流大枢纽、灾备产业园及能源保障基地、全产业链的物流装备智能制造服务基地、西部陆海新通道(綦江)会展基地、综合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高品质康养旅游基地、国家战略商品储备基地等6大服务基地建设。

6.统筹协调推进服务于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重庆运营组织中心的总部经济集聚区、供应链金融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电子商务强区、中新项目合作示范区、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协同创新区等6大特色功能区建设。

7.组织开展涉及通道经济、中新示范项目、重庆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建设、商务(物流)行业等领域重点课题研究,提出决策建议。

8.负责通道经济发展、中新示范项目合作、重庆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建设相关创新举措的推进落实,推进商务(物流)行业经营创新。研究并提出现代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通信、会展商务等重点领域及其他领域项目推进的创新举措和政策建议。

9.统筹协调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綦江)综合服务区、中新示范项目合作、重庆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及商务(物流)行业发展等领域重点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承担重点项目库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10.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綦江)综合服务区区域经济协作相关事项,统筹协调推进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国际经贸合作相关事项;统筹协调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綦江)综合服务区、中新示范项目合作领域招商工作。

11.承担全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12.统筹负责通道经济协作、中新示范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的备案和推进落实;组织开展对区级有关部门(园城)及街镇落实通道经济、中新示范项目相关事项的指导、协调等工作。

13.负责开展商务(物流)领域信用建设、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14.指导商务(物流)行业技能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为商务(物流)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策划咨询、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服务。

15.负责全区商务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商圈管理服务工作,挖掘培育老字号、名菜、名小吃等商贸服务业品牌;开展綦江美食地理发布工作。

1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通道经济发展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中新示范项目推进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实有人数17人。离退休4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49.63万元,支出总计349.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4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6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4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其中:基本支出337.18万元,占96.44%;项目支出12.45万元,占3.5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财政资金收付实现制,年末不构成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9.6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3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95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合理编制预算,减少非必要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95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合理编制预算,减少非必要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财政资金收付实现制,年末不构成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53万元,占81.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5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30万元,占9.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4万元,下降20.3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口径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15.84万元,占4.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口径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15.96万元,占4.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口径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8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福利待遇标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0万元,增长21.7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专款专用,部分2022年从区商务委预算和列支的费用2023年从区通道经济发展中心单独预算和列支,导致账面数据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水电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2.57%,主要原因是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2.57%,主要原因是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2.5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用车计划。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2.5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用车计划。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项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区通道经济发展中心为区商务委下属事业单位,为厉行节约,采用合并办会的方式减少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94.74%,主要原因是为厉行节约,采用合并办会的方式减少会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 2项,涉及资金12.4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 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我委对2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所有项目自评得分都在90分以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要求,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经费预算,事中加强项目经费支出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和决算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80331。


附件下载:

4.重庆市綦江区通道经济发展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docx
4.2023-219002-重庆市綦江区通道经济发展中心决算公开报表.xls
4.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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