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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商贸流通业、口岸、物流、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经济合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有关商贸流通业、口岸、物流、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经济合作等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推进本区口岸和物流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口岸开放、扩大开放和口岸功能拓展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口岸查验和配套设施的规划、计划、投资、建设和改造工作。

3.负责口岸通关协调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水运、航空、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物流组织、调度、运营、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物流通道建设和开通有关工作,统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外贸进出口跨区域物流联动协作机制和便利化措施;统筹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丰富拓展联运产品。

4.负责城乡消费物流体系建设,构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和配套支撑体系;统筹冷链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培育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指导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负责全区口岸和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牵头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全区口岸和物流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推进口岸和物流对外交流合作;牵头推进国际物流园区和综保型陆地无水港建设。

5.牵头推进綦江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推进渝南开放高地建设;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牵头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綦江)综合服务区建设;拟订通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新示范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负责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指导本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等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区出口商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及其他限制措施的应对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和运行情况分析;指导境外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在綦设立地区总部的认定工作;负责区政府外商投诉中心日常工作。

8.负责本区外经贸发展,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与合作等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统筹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实施出口知名品牌、进出口基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指导、实施贸易便利化建设。

9.负责推进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承担零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行业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等行业以及按有关规定对酒类等重要商品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行政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住宿餐饮、美容美发、养生保健、家政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指导商贸行业技能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统筹推动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10.负责牵头推进渝南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本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市商圈、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规划布局,推进商务重大项目库建设;指导商贸供应链体系、公益性农贸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商贸市场主体;负责商务统计、市场运行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经济运行和分析调度;负责城市商圈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牵头推进本区消费促进工作;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发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老字号、名菜、名小吃等商贸服务业品牌的挖掘和培育工作;负责綦江美食地理发布工作。

12.牵头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组织协调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负责区政府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负责牵头推进本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应用;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牵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负责电商企业认定;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负责区电子商务发展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牵头本区会展经济发展工作;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推进会展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区内外大型经贸展会活动,培育品牌特色展会;负责区政府会展办公室日常工作。

15.对商务领域负有行业行政管理职责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举报投诉受理,协同有关部门打击商业欺诈。

16.负责做好与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委员会、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衔接工作。

17.负责指导全区商贸行业、口岸和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

18.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管理的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8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通道经济发展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41人,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编在岗33人,临聘人员4人,公益性岗位6人,西部志愿者1人);企业参战退役人员15人,遗属人员4人,离退休47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通道经济发展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重庆市綦江区粮油质量检测站划转至区发展改革委,重庆市綦江区商务行业服务中心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通道经济发展中心,增设重庆市綦江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不存在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849.10万元,支出总计2,849.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4.90万元、下降50.48%,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2.  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30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5.80万元,下降52.57%,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及城乡社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5.67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43.43万元。

3. 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62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1.96万元,下降46.08%,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及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914.70万元,占34.87%;项目支出1,708.42万元,占65.13%;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2.93万元,下降74.58%,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的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以及外贸、电商等部分上级专项未实施完形成的资金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49.1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04.90万元,下降50.48%。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项目、部分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减少,以及城乡社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5.80万元,下降52.5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及城乡社区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48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安排区级项目资金,二是年初预算不含上年结转项目金额所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43.4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1.96万元,下降46.08%。主要原因是粮油物资储备项目支出及城乡社区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50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商贸电商等部分上级专项未实施完成。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2.93万元,下降74.58%,主要原因是商贸电商、外贸等部分专项未实施完形成的资金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1.21万元,占41.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7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商贸电商发展资金支出,政策性奖励、补贴专项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35万元,占1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3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标及增人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27.32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8万元,下降19.4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卫生健康支出费用减少。

(4)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区级河长制专项资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23.35万元,占3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92万元,增长173.15%,主要原因是商贸发展资金和内外贸商务发展专项等部分上级资金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38.96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调资致使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2.92万元,占12.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9.67万元,下降67.14%,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相关职能划转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4.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94万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2万元,下降21.2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一般公用经费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9万元,增长67.44%,主要原因是由于年中增加因公出国团组项目增加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97万元,增长251.94%,主要原因是由于年中增加因公出国团组项目增加的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1万元,下降57.5%,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万元,下降10.7%,全年我委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一是我委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年中增加因公出国团组项目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在新加坡开展经贸合作专场推介。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年中增加因公出国团组项目增加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年中增加因公出国团组项目增加的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8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项目实施管理、行业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7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相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3.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等学习考察,接受相关部门调研及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商贸发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4万元,下降83.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8.6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7万元,下降37.1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一般公用经费的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36.6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会议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万元,下降74.1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格控制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0项,涉及资金1289.03万元,财政支出项目总体达到预期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评价得分均在90分以上,自评等级为“优”。财政局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对商贸电商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现场勘查及发放调查问卷、访谈和案卷调查等,依据商贸电商产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商贸电商产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得分:86.71分,按照评价级别设置标准,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示例1个重点项目)

限上商贸企业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大力培育发展限上商贸企业,支持帮助限上商贸企业发展壮大成为龙头(骨干)企业,形成限上企业新支撑。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一般限上商贸企业发展奖励        

自评总分
(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

联系人
及电话

岳玲莉 61280325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

100

100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限上企业社零占比达到20%以上,2019年限上企业社零增长速度高于全区社零总额增长速度。

2019年限上企业社零占比达到25.9%,2019年限上企业社零增长速度高于全区社零总额增长速度。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年度目标   

亿元

30%

≥190

196.3

100

30

限上商贸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

20%

≥18%

21.2%

100

20

资金拨付时效  

10%

=1

1

100

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

30%

≥11.5%

12%

100

30

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

10%

≥80%

100%

10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商务委2019年商贸电商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电商发展、特色展会、限上商贸企业补助、公益农产品市场体系创建项目。2019年商贸电商产业发展资金预算数为400万元,实际支付399.1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9.8%。

主要产出和效果:1、完善了“菜坝网”电商交易平台的功能及安全性,加大了农村电商三级服务体系的覆盖面,加快了电商扶贫、创新农业发展进程。2、展会活动营销效果显著,实现了农产品产销对接。3、大力培育发展限上商贸企业,支持帮助限上商贸企业发展壮大成为龙头(骨干)企业,形成限上企业新支撑。4、改造公益性农产品农贸市场,健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

2019年商贸电商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整体项目的绩效评分为86.71分,按照评价级别设置标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良”。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80397。


附件下载:

商务委2019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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