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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粮食流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服务外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拟定规范性文件。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贯彻落实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培育大市场、发展大商贸、促进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推动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和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

3.负责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4.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拟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5.负责牵头协调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贯彻落实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6.负责国有商贸企业的发展改革工作。负责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典当、拍卖、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旧货流通、散装水泥、木材节约等行业监督管理;统筹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商贸企业的安全督察工作;负责商贸综合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承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审批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7.负责区内、本区外出、外地来綦举办的大型商贸会展和经贸活动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商贸流通的各类促销活动。

8.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安全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查和粮油标准质量管理,负责粮食食用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供工作。

9.负责全区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服务外包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考核奖惩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审批;牵头负责商务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10.负责督促检查商贸流通、粮食流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服务外包的法律、法规、政策、办法、措施及计划的执行情况。

11.负责全区接受国外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管理和使用商贸流通、粮食流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基金、奖励基金。

12.负责制定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及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及规则;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管理,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协调支持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负责推进电商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7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商贸行业服务中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粮油质量检测站。现局机关和质检站统一核算,商贸行业服务中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独立核算。核定编制人数33人,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编在岗36人,临聘人员4人,公益性岗位4人,西部志愿者2人);企业参战退役人员15人,遗属人员14人,离退休82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商贸行业服务中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粮油质量检测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754.00万元,支出总计5,754.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07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农村电商的发展实际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861.4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13.58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1.47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92.5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86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36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电商的发展实际支出减少,二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形成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07.87万元,占16.61%;项目支出4,057.21万元,占83.3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8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3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外贸、电商等部分上级专项未实施完形成的资金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6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58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7.74万元,增长133.31%。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安排区级产业发展资金,二是年初预算不含上年结转项目金额所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92.5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6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36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电商的发展实际支出减少,二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形成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1.35万元,增长133.48%。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8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3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外贸、电商等部分上级专项项目实施完成形成的资金结转和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4.63万元,占18.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78万元,增长30.70%,主要原因是商贸(电商)发展资金和部分上级专款支出,限上企业奖励、区级储备粮补贴等政策性奖励、补贴专项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86万元,占5.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32万元,增长35.50%,主要原因是遗属、两参、在职人员调标以及职工死亡抚恤费用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73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致使医疗费的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841.50万元,占17.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18.64万元,占27.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4.64万元,增长616.65%,主要原因是商贸(电商)发展资金和内贸、外贸商务发展专项等部分上级资金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35.13万元,占0.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万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致使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7)粮油储备物资支出1,448.59万元,占29.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1.22万元,增长1,557.99%,主要原因是綦江粮食储备库项目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80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全部转入社保统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4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4万元,增长88.79%,主要原因是规范还原差旅费和劳务费支出渠道。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4.5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4.5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01万元,下降42.3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7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项目实施管理、行业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相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5万元,下降17.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4.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电子商务等学习考察,接受相关部门调研及检查指导粮食安全、安全生产、商贸发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8.7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7万元,下降71.8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5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0.75万元、邮电费6.19万元,差旅费40.91万元,会议费0.09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劳务费35.59万元,工会经费15.94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80万元,增长108.74%,主要原因是规范还原差旅费和劳务费支出渠道。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4.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50.5万元,财政支出项目总体达到预期目标。对2个商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实地查看、访谈和问卷调查,依据商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2018年商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85.58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8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发展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执行数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34.4亿元,同比增长10.8%;二是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实现293亿元,同比增长16.1%;三是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实现49亿元,同比增长13.6%。綦江区区级储备粮补助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1.5万元,执行数为59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用于调节全区粮食供求平衡,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二是实现了粮食市场的稳定调控,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利用区级储备粮补助资金确保全区粮食安全,保证我区地方粮食储备充足。綦江区区级成品粮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用于调节全区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綦江区应急保供基本生活物资保障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确保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的供应工作。二是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重要商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失衡,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粮油质量监督检查及统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一是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二是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完成地方储备粮储备任务,推进“放心粮油”建设。三是开展粮食市场预警监测,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开展各类粮油统计工作和统计培训。会展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30万元,用于支持参展第六届渝交会和举办2018年永新梨花节工作,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按时完成;二是参展单位完成目标,第六届渝交会参展单位27家、2018年永新梨花节参展单位23家,三是参展商品数量达到目标,第六届渝交会参展商品200多种、2018年永新梨花节参展商品约100种。四是销售收入达到目标,第六届渝交会线上线下销售约110万元,2018年永新梨花节销售1140万元,并带动旅游住餐等消费5000万元。促消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0万元,用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促消费工作,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按时完成;二是促消费活动次数完成目标,全年支持主要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10次;三是促消费销售额达到目标,全年主要商贸企业促消费活动实现销售1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农村电商14个镇级公共服务中心、44个村级服务站试点建设,区域电商平台“菜坝网”上线运行正常。二是组织了6次电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电商服务站点人员的职业技能。三是保障电商日常事务正常运行。发现的问题,项目申报或提请预算时,项目指标明确性有待继续加强。改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与绩效目标的匹配度,让绩效目标的明确性进一步加强,以利于项目实施后的检查和考核,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名称

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发展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

项目实施期限

2016年-2020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25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250



其中:财政性资金     

250

其中:财政执行数

25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年度目标

总额实现134亿元得30分(未满134亿元则实际得分=实际实现金额*本项分值/134。)

2018年总额实现134.4亿元

100.2%

30%

30



2018年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完成年度目标

总额实现293亿元得30分(未满293亿元则实际得分=实际实现金额*本项分值/293。)

2018年总额实现293.4亿元

100.10%

30%

30



2018年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完成年度目标

营业额实现49亿元得30分(未满49亿元则实际得分=实际实现金额*本项分值/49。)

2018年总额实现49.1亿元

100.20%

30%

30



资金拨付时效

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合符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得5分,否则得0分。

2018年对合符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

100%

5%

5



资金执行率

按照资金执行比例得分。

250万元

100%

5%

5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赵福宇           

项目评价人员:季贤

项目评价日期:2019年10月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名称

綦江区区级储备粮补助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粮食集团綦江区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期限

2018.01.01-2018.12.31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591.5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591.5





其中:财政性资金     

591.5

其中:财政执行数

591.5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綦江区区级储备粮补助

591.5

591.5

100%

100%

10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赵福宇          

项目评价人员:叶晓群

项目评价日期:2019年10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8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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