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区水利局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

2.负责落实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发展规章制度及年度计划。

3.负责为辖区内应由区级监督的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4.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执行主管部门安排的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未设置下属机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47.26万元,支出总计247.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2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减少32.7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减少32.7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4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2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2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4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2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开支。其中:基本支出241.48万元,占97.66%;项目支出5.78万元,占2.3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2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2.72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2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1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2万元,下降11.69%。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1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是是压缩了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46万元,占17.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是压缩了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10.89万元,占4.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是压缩了开支。

3)农林水支出181.59万元,占73.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39万元,下降17.8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1.32万元,占4.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是压缩了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3万元,下降12.83%,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开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105.70%,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加导致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24.5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水利业务检查项目次数增加,公车使用次数增加,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3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水利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0%,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水利业务检查项目次数增加,公车使用次数增加。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26.6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部、委、办)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5.7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57028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pdf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pdf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