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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182D/2023-001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6 |
重庆市綦江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委编发﹝2019﹞28号文件要求,重庆市綦江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服务范围:
1.协助开展拟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协助接收社区服刑人员首次报到,审查法律文书,登记、录入基本信息,建立执行档案,并按地域将社区服刑人员分派到司法所管理;协助指导司法所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和预释放人员信息回执工作。
2.根据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告和初始教育,开展心理矫治、集中教育、个别教育、训诚和上门走访工作,根据情况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3.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安置帮教政策咨询。
4.协调有关部门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安置。
5.协助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矫手续;协助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协助指导司法所管理刑满释放人员档案。
6.协助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
7.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号)文件精神,区司法局设区人民调解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綦江公证处等4个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6.42万元,支出总计86.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4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0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缩减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6.4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1.14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7.16万元,占89.3%;项目支出9.26万元,占10.7%;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4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14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0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缩减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7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缩减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4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7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缩减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70.71万元,占8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6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缩减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85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3.31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支付更正调整引起。
(4)住房保障支出5.56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支付更正调整引起。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9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未发生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配备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业务需求。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9.2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所有项目自评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袁正碧 023-4822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