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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挂信息科牌子)、政策法规科(挂群众工作科、信访室牌子)、规划财务科、公务员管理科(挂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牌子)、事业单位管理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牌子)、人力资源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挂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就业促进科牌子)、劳动关系科(挂工伤管理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社会保险管理科(挂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监察仲裁科、党群政工科(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等12个职能科室和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綦江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挂区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办公室、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牌子)、重庆市綦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重庆市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牌子)、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培训考试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等9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4.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组织落实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管理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承担相应行政监督责任。

6.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宏观管理企业人员工资;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8.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人才引进和智力引进;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

9.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协调落实随调随迁家属安置;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1.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工作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务输出等相关工作。

12.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负责管理相关人事档案和民生档案。

14.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15.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现将本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1、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整合至区医疗保障局;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等整合至区科学技术局。

2、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实施,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相应的职能划转,同时完成了与区医疗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财务和资产分割。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849.48万元、支出11758.0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404.1万元、年未结转结余3495.53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84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9.30万元,增长45.63%。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市社会保险局划入用于市属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和代发乡村医生财政补助。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5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5.03万元,增长27.35%。主要是由于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代发各类人员补贴调标,公用经费增加是由于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和通信补贴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畴。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49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2.41万元,增长71.93%,主要原因是由于市社会保险局划入用于市属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跨年度未到期无法兑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84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9.30万元,增长45.63%。 (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71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市社会保险局划入用于市属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和代发乡村医生财政补助。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5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5.03万元,增长27.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1.72万元,下降11.06%。主要是由于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代发各类人员补贴调标,公用经费增加是由于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和通信补贴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畴。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9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2.41万元,增长71.93%,主要原因是由于市社会保险局划入用于市属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跨年度未到期无法兑付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68万元,占15.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4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成效显现。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47.63万元,占4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19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代企业军转干解困补助和各类代发人员调标。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8.16万元,占39.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6.28万元,下降26.41%,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调标,公务员、离休人员门诊补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补助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13.16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租用办公楼物业管理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84.40万元,占0.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35万元,增长236.93%,主要原因是增发原农机农技员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补助调标。

6)住房保障支出158.02万元,占1.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5万元,增长13.71%,主要原因是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18万元,增长10.4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性支出调标和“乡镇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刚性增长,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62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59万元,增长40.77%,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差、租用保障车辆、物业管理费和房租水电增支所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房租水电和因公出差费用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45万元,下降41.39%,主要原因如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大幅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务车辆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清单、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49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赴香港学习考察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实际产生的费用略有节余。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车辆购置和运维费23.04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没有购置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车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0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会议培训、业务保障、检查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维修保养、路桥、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44.8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和减少使用次数降低了运维成本。

3、公务接待费25.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来人学习调研、会议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3万元,下降41.4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清单、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28批次3,7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7.5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房租水电和因公出差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93万元,增长36.43%,主要原因是落实工会会员法定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集体福利支出等新标准、支付办公楼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大幅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和培训考试中心的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购置、会议改造增添座椅、市民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供应商采购等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070万元。对就业补助资金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数量指标全部完成,质量效益指标方面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资金管理和内控指标执行偏差率低于2%,较好地保障了“稳就业、促改革、惠民生”各项举措顺利实施。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名称

  IT信息产业招聘工作专项(预安排)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1,500,0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1,500,0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1,500,0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1,500,000.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完成招送工(人)

8000

8120

100%

40%

4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100%

30%

30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5%

<5%

<5%

10%

10

支付安全性合法合规率(%)

100%

100%

100%

10%

10

 

执行业务内控流程偏差(%)

<5%

<5%

<5%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立足自己招工,通过街镇、区内劳务经纪人招工;二是通过区教委、区内职校送工;三是通过在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建立市外招工基地招工;四是通过和区内外有实力,信誉好的人力资源机构合作送工。

项目资金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退干管理费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1,988,2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19882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1,988,2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1988200.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提供服务人数(人/年)

8257

8320

100%

40%

40

慰问人数(人/年)

9114

9240

100%

30%

3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100%

10%

10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5%

<5%

100%

10%

10

支付安全性合法合规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按文件规定及时划拨、及时慰问;资金保障到位,组建服务保障队伍。


 

项目资金名称

  2018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830,0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8300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830,0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830000.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工资津贴保障人数(人)

90

90

100%

40%

40

服务对象满意率(%)

>98%

>98%

100%

30%

30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5%

<5%

100%

10%

10

支付安全性合法合规率(%)

100%

100%

100%

10%

10

执行业务内控流程偏差(%)

<5%

<5%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按月实施统发;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转移支付;按文件规定及时划拨。



 

项目资金名称

  2018年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补助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局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780,0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780,0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780,0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780,000.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每月发放人数

193

193

100%

40%

40

每年发放次数

12

12

100%

30%

30

按时发放率

100%

100%

100%

10%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100%

10%

10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5%

<5%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每年1-12月按月完成发放;按人社局内控制度项目制度执行;解决代发企业退休军转干解困补助金,按月发放

 

项目资金名称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费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600,0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6000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600,0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600000.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鉴定国家职业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资格人员(人次)

3000

3115

100%

40%

40

鉴定合格率(%)

>90%

>90%

100%

30%

30

服务对象满意度(%)

>98%

>98%

100%

10%

10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5%

<5%

100%

10%

10

支付安全性合法合规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项目实施批次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支付;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规定制定批次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制定綦江区人社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管理工作规定、綦江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项目资金名称

  离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局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4,650,0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46500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4,650,0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4650000.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每月发放人数

1016

1016

100%

40%

40

每年发放次数

12

12

100%

30%

3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100%

10%

10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5%

<5%

100%

10%

10

支付安全性合法合规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每年1-12月按月完成发放;按人社局内控制度项目制度执行;解决原乡村医生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医疗补贴按月发放。

项目资金名称

  原乡镇企业办公室非在编人员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局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2,760,0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27600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2,760,0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2760000.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每月发放人数

250

250

100%

40%

40

每年发放次数

12

12

100%

30%

3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100%

10%

10

支付安全性合法合规率(%)

100%

100%

100%

10%

10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5%

<5%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每年1-12月按月完成发放;按人社局内控制度项目制度执行;解决原企办员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资金,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医疗补贴按月发放。

 

项目资金名称

  "公务员集体年度考核三等功嘉奖及奖牌制作经费(预安排)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500,0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5000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500,0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500000.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制作奖章(牌)证书(个)

690

690

100%

40%

40

发放奖金集体数(个)

40

40

100%

30%

30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100%

10%

10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5%

<5%

100%

10%

10

支付安全性合法合规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报区委区政府批准,资金保障到位,组建服务队伍。按《重庆市綦江区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綦委组〔2012〕176号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建立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联系点和公务员考核工作示范点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6〕4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开展。

 

项目资金名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费(预安排)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500,0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5000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500,0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500000.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干部人事档案达标(卷)

6015

6015

100%

40%

40

大学生等流动人才学籍档案达标(卷)

34120

34120

100%

30%

30

社保业务类档案达标(件)

307185

307185

100%

10%

10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达标(卷)

21100

21100

100%

10%

10

失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件)

37121

37121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常年性项目,根据上级部门部署要求有序推进;按渝人社发【2015】188号、綦委组【2012】168号、人社厅发【2010】55号、渝人社发【2013】136号、渝人社发【2016】132号、渝委办发【2014】31号规定执行。

 

项目资金名称

  农村乡镇人才队伍社保缴费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550,0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5500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550,0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550000.00

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社会保障缴费(人)

90

90

100%

40%

40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100%

30%

30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5%

<5%

100%

10%

10

支付安全性合法合规率(%)

100%

100%

100%

10%

10

按照序时进度支付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按月实施统发。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转移支付。按文件规定及时划拨。

 

项目资金名称

  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工资统发(预安排)

行业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3,480,000.00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3480000.00

其中:财政性资金     

3,480,000.00

 

其中:财政执行数

3480000.00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工资津贴保障人数(人)

90

90

100%

40%

40

服务对象满意率(%)

>98%

>98%

100%

30%

30

执行内控制度决策偏差率(%)

<5%

<5%

100%

10%

10

支付安全性合法合规率(%)

100%

100%

100%

10%

10

按照序时进度支付率(%)

100%

100%

100%

10%

10

总    分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下一步整改措施:按月实施统发。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转移支付。按文件规定及时划拨。

 

(三)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7267711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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