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利用内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招商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全区招商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招商项目。负责构建招商引资工作网络体系,负责对接市招商投资促进考核工作,统筹督促各部门(单位)完成市和区招商投资促进考核指标任务;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督办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由三个内设科室组成,分别是:综合效能科、招商合作科、投资促进科;行政编制共9名,实有7名,设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职数3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为重庆市綦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本级)。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71.41万元,支出总计471.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涉及职工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费用基数调整后,导致单位基本支出大幅减少,同时由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支出小幅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7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涉及职工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费用基数调整后,导致单位基本支出大幅减少,同时由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支出小幅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4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7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涉及职工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费用基数调整后,导致单位基本支出大幅减少,同时由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支出小幅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4.37万元,占41.23%;项目支出277.04万元,占58.7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1.4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81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涉及职工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费用基数调整后,导致单位基本支出大幅减少,同时由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支出小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涉及职工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费用基数调整后,导致单位基本支出大幅减少,同时由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支出小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79万元,下降35.00%。主要原因是全年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减少,同时项目考核经费未兑付相关招商责任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涉及职工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费用基数调整后,导致单位基本支出大幅减少,同时由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支出小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79万元,下降35.00%。主要原因是全年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减少,同时项目考核经费未兑付相关招商责任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36万元,占90.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70万元,下降36.92%,主要原因是全年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减少,同时项目考核经费未兑付相关招商责任单位。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17万元,占5.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8.77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8.11万元,占1.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2万元,下降37.76%,主要原因是规范后,缴费基数调整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2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公用经费3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6万元,下降41.0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导致商务接待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19万元,下降46.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导致商务接待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8.08万元,主要是用于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到国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到国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到国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采购任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采购任务。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运转。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和燃油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8.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出考察企业,区内外企业来綦考察以及大型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3万元,下降60.9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导致商务接待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63万元,下降49.8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导致商务接待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19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6.8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5万元,下降89.36%,主要原因是导致外出推介活动减少以及外来企业考察减少召开的会议减少,同时开展三集中等活动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1011.76%,主要原因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多次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4万元,增长16.7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导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50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我局对4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大部分项目自评得分都在90分以上,只有项目招商引资考核经费项目由于年末对各招商责任单位考核推迟,没有兑付相关责任单位,导致自评分数相对较低。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了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赵长果023-4888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