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綦编〔2012〕266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有:
1.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
2. 密切联系残疾人,了解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 宣传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动员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
4.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体艺术、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为残疾人争取各种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5. 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各用人单位,依法审核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 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计划,对有关业务区域进行指导管理。
7. 根据国家制定的残疾评定标准核发本区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9. 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按照綦编〔2013〕30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的主要职责有: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推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依法对未达到安置比例的部分征收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对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群体实施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承担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与失业统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核查用工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真实情况和是否有歧视残疾人的行为。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网络,指导各街镇康复业务工作,全面督查各街镇、各康复机构康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保障残疾人享有的康复权利。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管理。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工作;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3.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展示、供应、代购、转介工作;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工作。
4.负责区内公众残疾预防宣传工作,降低致残风险;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开展康复知识讲座,普及康复知识。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为人民团体机构。按照綦编〔2012〕266号文件,本单位内设机构2个,为办公室和信访科。区残联机关参公事业编制9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机关实有公务员6人;
按照綦编〔2013〕30号文件,设置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有事业编制9人,实有事业管理6人,事业专技2人,事业工勤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二级预算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和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51.13万元,支出总计2,551.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04万元,增长33.8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收支500.00万元,此外,2021—2022年部分中央和市级资金因项目在2023年推进完成在当年形成收入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55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04万元,增长33.8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预算收入500.00万元,此外,2021—2022年部分中央和市级资金因项目在2023年推进完成在当年形成收入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1.1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55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04万元,增长33.8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预算收入500.00万元,此外,2021—2022年部分中央和市级资金因项目在2023年推进完成在当年形成收入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0.99万元,占16.11%;项目支出2,140.14万元,占83.8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51.1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04万元,增长33.8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预算收入500.00万元,此外,2021—2022年部分中央和市级资金因项目在2023年推进完成在当年形成收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66万元,增长19.1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00万元,增长33.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基建项目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支出50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66万元,增长19.11%。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预算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00万元,增长33.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基建项目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支出50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31万元,占7.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7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致人员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36.07万元,占9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4.20万元,增长39.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基建项目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支出500.0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7.55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万元,下降10.5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了职工医保资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2万元,占0.9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6万元,下降14.2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了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36万元,下降22.78%,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3人导致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离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7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9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工会费、福利费、劳务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38万元,增长967.50%,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部分中央和市级资金因项目在2023年推进完成在当年形成收入。本年支出31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38万元,增长967.50%,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部分中央和市级资金因项目在2023年推进完成在当年形成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13.78%,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4万元,增长42.98%,主要原因是本年多次接待区外来綦参观学习儿童康复中心建设,致接待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相比,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相比,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油费、停车费、路桥费、保险和维修保养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6万元,增长54.19%,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渝馨家园建设验收等,公车使用频率较上年增加,此外产生了维修费,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1.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残联到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就业基地参观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48.21%,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缩减部分活动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服务所上年未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3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88.99%,主要原因是本年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等会议次数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0万元,增长76.81%,主要原因是本年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等培训次数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手续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0万元,下降25.9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此外,本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8项,涉及资金2,139.9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317.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对38个项目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均为优秀等级。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重庆财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我单位2023年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通过对资料的查阅、数据统计、问卷调查和现场评价,按照设置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等级为:良。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7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