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江委办发〔2019〕52号文件,区委编办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机构改革方案。
3.协调区级党政群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各部门与街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负责管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归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负责管理区人大、区政协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负责全区各街镇编制测算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各街镇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额和领导职数。
7.负责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实施意见。
8.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和年检工作。
9.调查研究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区级部门及街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经费挂钩使用情况督查工作,并纠正违规行为。
10.负责机构编制调研、统计和信息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区委办关于调整《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52号)精神,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改革工作科(督查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71.61万元,支出总计271.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6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涉及清理以前年度待遇,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7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6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涉及清理以前年度待遇,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6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7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6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涉及清理以前年度待遇,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4.55万元,占90.04%;项目支出27.06万元,占9.96%;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未发生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1.6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76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涉及清理以前年度待遇,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6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涉及清理以前年度待遇,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1万元,下降8.55%。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支出预算,今年减少相应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6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涉及清理以前年度待遇,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1万元,下降8.55%。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支出预算,今年减少相应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未发生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13万元,占78.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1万元,下降8.50%,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涉及清理以前年度待遇,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7万元,占14.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12.77万元,占4.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21.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7.74万元,占2.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5万元,下降58.36%,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涉及清理以前年度待遇,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60万元,下降18.67%,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涉及清理以前年度待遇,今年减少这部分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正常工资晋升增资、调入人员所增加的工资、五险一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培训费、公务车运行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开展机构编制督查、事业单位抽查等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33.4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节支1.01万元,本年公务接待费节支0.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04.10%,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车运行费比去年增加了维修费1.40万元,公务接待费节支0.1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28.8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0万元,增长128.44%,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车辆维修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开展接待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开展接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190.00%,主要原因是培训活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5.34万元、邮电费3.83万元、培训费1.16万元、劳务费4.46万元、工会经费12.87万元、福利费1.51万元、公务车运行费2.49万元、其他交通费9.57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6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公务车运行费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和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27.0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办对2023年度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每个项目均获得了“优”等级。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