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统战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1号)文件,区统战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统战对象的日常联系、交流联谊、跟踪服务、走访慰问等工作。
2.负责统筹做好统一战线各领域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活动、重大会议等工作。
3.负责了解掌握党外人士档案资料,做好动态化管理工作。
4负责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民族宗教领域代表人士的思想引导、政策宣传、建言献策等工作。
5.负责相关统战组织的联系指导,协助做好相关统战组织会议活动、对外交流、学习考察等工作。
6.负责接待统战领域来信来访,及时向上反映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做好办理反馈和沟通协调工作。
7.负责协助做好统一战线文史资料收集编印、统战文化调查研究和统战宣传教育等工作。
8.负责协助做好统战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统战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1号)、《关于同意重庆市綦江区统战服务中心增加编制及科级领导职数的复函》(綦编办〔2015〕175号)、《关于调整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19〕77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统战服务中心为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名(其中3名编制分别用于民革区委、民进区委、九三学社区委机关),科级领导职数2名。单位实有人数9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统战服务中心。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11.01万元,支出总计211.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5万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岗位晋升。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1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5万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岗位晋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0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1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5万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岗位晋升。其中:基本支出169.26万元,占80.21%;项目支出41.76万元,占19.7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1.0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35万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岗位晋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5万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岗位晋升。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0.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5万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岗位晋升。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0.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37万元,占84.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1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63万元,占7.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12.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薪级晋升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37万元,占3.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薪级晋升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64万元,占4.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17.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薪级晋升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规定,减少租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规定,减少租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区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部门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部门2023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机要文件领取、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规定。
本部门2023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加强对统战对象的沟通联系。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细化支出,注重职工能力培养。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1.76万元;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41.7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6个二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1.76万元,评价得分均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