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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集中管理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消防、房屋维修、卫生保洁、绿化、水电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会议及全区大型重要活动服务、车库及车辆停放管理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领导周转房、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堂的管理、维修维护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19〕78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50.19万元,支出总计1450.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0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名工勤人员调入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5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0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名工勤人员调入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工资福利收入减少;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0.19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5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0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96.97万元,占20.5%;项目支出1153.22万元,占79.52%。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0.1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0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等支出减少;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0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名工勤人员调入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工资福利收入减少;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07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正常调出工勤2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0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07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正常调出2名工勤人员。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0.07万元,占9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97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正常调出2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60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5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2名人员变动,养老保险等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2.3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名人员变动,医疗保险等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2.16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2名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79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常调出2名工勤人员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7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2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二是无公务接待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当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24万元,增长488.3%,主要原因是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3年度公务车购置费20.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的业务活动及处理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3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3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按当年批复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

2023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主要用于区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车辆(领导调研和区级公务接待等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4.19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是更新购置1辆新车,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管理使用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规范管理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20.37万元,车均维护费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2023年无此费用产生。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494.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远程教育培训、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相关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9.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保安保洁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153.22万元;未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中心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中心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彭秋燕 023-48671808


附件下载:

2023年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说明.pdf
2023年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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