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6〕26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同时承担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主要职责是: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为妇女儿童服务,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2.团结、动员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3.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和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开展各类培训提升女性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6.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
7.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发展同各地妇女的友好往来,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8.负责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6〕26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属行政机构,设3个职能部室,分别是:综合部、妇女发展部(挂维权部牌子)、家庭儿童工作部(挂妇儿工委办公室牌子)。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为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本级)。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33.41万元,支出总计233.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7万元,下降10.4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3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6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4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3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7万元,下降10.4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53.63万元,占65.82%;项目支出79.77万元,占34.1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3.4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17万元,下降10.4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6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16万元,下降24.8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7万元,下降10.4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16万元,下降24.8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85万元,占83.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90万元,下降25.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15万元,占12.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6.16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25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3万元,下降69.5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政策调整后缴存基数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2万元,下降14.10%,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政策调整后缴存基数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以及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2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万元,增长21.10%,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7万元,增长90.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4万元,增长104.1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调研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62.5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7.2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9万元,下降88.1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召开妇代会选举会议费支出较大,本年度无此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万元,增长88.22%,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业务的培训力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6万元,增长21.1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79.7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对15个项目开展了自评,其中15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整体、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