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精神。
2.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3.负责全区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开展。
4.负责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做好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培训考核。按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的工作方针,动员和组织“五老”开展对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及其他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通过扶贫帮困,多元关爱,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5.贯彻落实老年教育纲要,制定全区老年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6.搞好老年教育科研工作,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总结老年教育经验,探索老年教育规律。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老干部活动中心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
1.关心下一代工作科。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安排部署,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办理工作,做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对青少年教育相关问题的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及相关文字材料;做好各类文书资料的档案管理;主办编发关心下一代工作刊物。
2.老干部活动科。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全区性文体活动;负责老干部区内参观考察、健康休养、重阳节、春节等重大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指导老干部兴趣活动小组开展日常活动;做好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老干部参加各类各项赛事活动;负责老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指导老干部健康生活。
3.党建工作科。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精神;在离退休干部党工委领导下,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党组织抓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4.老年大学工作科。贯彻落实老年教育纲要,指导、培训镇(街道)老年学校,开展老年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网络;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总结老年教育经验,探索老年教育规律;承担老年大学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老年大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为老年大学提供教学服务管理。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5.61万元,支出总计185.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4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收回住房公积金预算指标、核销以前年度相关预拨指标、收回202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和2023年区本级预算指标减少预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4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收回住房公积金预算指标、核销以前年度相关预拨指标、收回202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和2023年区本级预算指标减少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6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4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收回住房公积金预算指标、核销以前年度相关预拨指标、收回202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和2023年区本级预算指标减少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74.99万元,占94.28%;项目支出10.62万元,占5.7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6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74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收回住房公积金预算指标、核销以前年度相关预拨指标、收回202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和2023年区本级预算指标减少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4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收回住房公积金预算指标、核销以前年度相关预拨指标、收回202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和2023年区本级预算指标减少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增人增资。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4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收回住房公积金预算指标、核销以前年度相关预拨指标、收回202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和2023年区本级预算指标减少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增人增资。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96万元,占8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0万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增人增资。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8万元,占12.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万元,下降12.71%,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下调。
(3)卫生健康支出6.44万元,占3.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6.40%,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下调。
(4)住房保障支出4.93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2万元,下降55.3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下调,因收回住房公积金预算指标减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4万元,下降15.78%,主要原因是收回住房公积金预算指标、核销以前年度相关预拨指标、收回2022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和2023年区本级预算指标减少预算;社保缴费基数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助,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32.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用经费指标调剂用于补缴以前年度保险和公积金,今年没有调剂使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16%,主要是车辆运行状况不好,较上年度增加维修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慰问离退休老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外出参观活动及比赛、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16%,主要是车辆运行状况不好,较上年度增加维修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老干部比赛活动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8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用经费指标调剂用于补缴以前年度保险和公积金,今年没有调剂使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0.6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3年我局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2个项目均为100分,绩效目标均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支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安俐023-8588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