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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光彩事业。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协助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持续、健康发展。

    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8.并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事业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数2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3年纳入重庆市綦江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1个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5.33万元,支出总计45.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运转性项目人员补丁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运转性项目人员补丁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运转性项目人员补丁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7.83万元,占83.46%;项目支出7.50万元,占16.5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3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8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运转性项目人员补丁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运转性项目人员补丁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万元,下降8.7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运转性项目人员补丁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导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万元,下降8.7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9万元,占83.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万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7万元,占8.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末未用完预算指标收回财政。

(3)卫生健康支出1.83万元,占4.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指标不够,指标调剂,增加卫生健康支出指标。

(4)住房保障支出1.83万元,占4.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调整缴费比例,导致多余的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指标收回财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补发以前年度津补贴,而2023年减少了这一次性因素,导致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128.24%,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运转性项目经费等,导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 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数和上年支出数比较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配备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与主管单位合署办公,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在主管单位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对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进度都达到了100%,评价等次均为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61586。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_决算公开说明.pdf
重庆市綦江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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