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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工作,指导各镇(街道)、部门(单位)、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2.负责组建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支持和培育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志愿者工作组织网络和队伍体系,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培训管理、嘉许奖励、权益保障等工作。

3.负责全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依托理论宣讲、教育、文化、科技与科普、健身体育、全媒体六大平台,围绕群众需求策划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具体实施志愿服务重点项目。负责区志愿服务基金的募集和管理使用。

4.负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文明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推动文明实践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5.发挥宣传文化阵地作用,进行时事政治、公民道德、科技、卫生、法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展览,组织开展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组织健康向上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1个。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4.04万元,支出总计94.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0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6.26万元,占81.09%;项目支出17.78万元,占18.9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0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5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9万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9万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1万元,占83.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1万元,下降19.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9万元,占7.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80万元,占4.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74万元,占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6.18%,主要原因是补缴以前年度调资的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1万元,下降1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14.7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31.2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产生车辆购置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运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85.19%,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7.7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070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_决算公开说明.pdf
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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