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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房屋拆迁征收中心(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协助区土地征收行政主管单位和区房屋征收单位,依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事务工作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事务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市、区集体土地征收法律法规、政策,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和培训,矛盾纠纷调解、信访案件答复、行政协调、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做好补偿安置涉及的相关费用的测算、收取、代缴、拨付、监督兑现,工作经费的计提和使用, 并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配合审计机关接受审计;负责对实施项目档案搜集、整理、立卷、归档,档案数据化、信息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房屋拆迁征收中心内设6个科室:综合科(安全科)、计划财务科、集体土地征收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科、政策法规信访科(群众工作科)、档案管理信息化科。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数22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55.54万元,支出总计1055.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59万元,下降22.74%,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压减。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59万元,下降22.74%,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压减。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5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0.59万元,下降22.74%,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压减。其中:基本支出457.39万元,占43.33%;项目支出598.15万元,占56.6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年末结转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5.5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0.59万元,下降22.74%。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压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9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78万元,下降20.45%。主要原因是2023年经费压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9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的经费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78万元,下降20.45%。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导致的经费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结转数。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71万元,占10.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导致养老金及年金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2.31万元,占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98.15万元,占17.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25万元,下降42.74%,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2023年压缩预算。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4.51万元,占63.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73万元,下降16.63%,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调整减少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3.86万元,占4.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有新进人员及人员工资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3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有工资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5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租赁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00万元,下降37.50%,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压减。本年支出5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00万元,下降37.50%,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压减。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18.29%,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公务用车1辆,2023年相对来说就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14万元,下降84.11%,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公务用车1辆,2023年相对来说就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油费、保养、过路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18.29%,主要原因本单位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情况报销。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会议费产生。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84.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2023年征地拆迁政策学习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598.1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如有)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自评报告和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维023-85890066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房屋拆迁征收中心(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pdf
重庆市綦江区土地房屋拆迁征收中心(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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